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山东加快畅通人流物流 防疫兼顾复工复市

2020-03-30 15:20:49?萧海川?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新华社济南3月29日电(记者萧海川)山东省日前出台新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快畅通社会人流物流、加速服务业复工复市。同时明确,省级层面已经出台限制措施的,各地不得层层加码。

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表示,防止境外疫情输入是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严格落实入境中转、省内接送、集中隔离、卫生检疫、核酸检测和社会排查等管控措施。并继续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管控,毫不放松抓实抓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

在恢复社会人员、物资流动方面,山东要求对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省内消费者、出行人,实行无障碍消费、无障碍通行。对来自低风险省份、持有全国防疫信息码或外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来鲁人员,一律放行,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

同时,山东加快全面恢复省际班线客运,推动山东省内道路市际客运班线和农村客运加快运营。除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同意的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置或变相设置公路检疫站点。坚决取缔堵路断路、设置硬性隔离等行为,坚决取消一切因疫情防控设置的人员、车辆流动限制。

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业、文化旅游业、社会服务业将有秩序、逐步恢复。鼓励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小型商品超市、日用百货、副食品快餐、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家政服务、生活设施维修等加快恢复营业。开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城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室外摊点等各类市场,并支持经营业户恢复营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