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党政网群> 网上博物馆 > 正文

农家书屋可供借阅图书不得少于1500种

2019-03-14 10:47:26?魏莹?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静 吴静  

农家书屋可供借阅图书不得少于1500种

南昌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魏莹 日前,《江西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出台。《规范》规定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场所、人员、服务、运行、监督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文化服务中心”)应设置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含图书室)、文体广场、全民健身路径器材等。文体广场面积500平方米左右,文体广场要配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身边好人榜、公益广告牌、体育健身设施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搭建戏台舞台,并根据需要可设置卫生室、调解室、居家养老日托站等。

文化服务中心应配备或租借演奏乐器、服装、道具等配套设备。图书馆室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6册(件),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500种、18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均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报纸期刊及时更新。配备数字文化设施,提供无线网络服务,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设置服务台和服务电话,提供物品存放、失物招领、应急处置等便民服务。

文化服务中心应提供图书报刊阅览、演出排练、展览展示、文艺创作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全年(含节假日)免费开放,并根据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做到错时开放。周累计开放时间应不少于42小时。不能开放的,应提前5日向居民公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