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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陪睡”滑稽的禁止和可悲的背后
www.fjnet.cn?2009-09-08 15:4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针对不断曝光的各地保姆陪睡事件,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等正在草拟的全市性家政合同条款拟禁“保姆陪睡”。据悉 ,目前首份全市性家政合同已成型,合同最新征求意见稿分员工制和中介制两种文本,两种合同文本征求意见稿都明确: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同龄人同居一室。(《新闻晨报》)

  这样公然出现禁止“保姆陪睡”的条款虽是出于一种道德和情感的指引,或许还是出于为保姆行业正名,是保护保姆行业的行为。但是,笔者认为此举对正在挣扎的保姆行业更是雪上加霜,使得保姆行业的形象更是深受质疑,难免有此地无银的嫌疑。

  本来“保姆陪睡”事件或许只是行业内某些人的个人行为,此举一出好像是说这样的事件是整个行业的行为,以前有,从现在才开始禁止。保姆,一个从草根阶层做起到行业地位的不断升级,时代不断赋予着保姆新的含义。这个行业的发展是时代的催生,也是社会某个群体生活的经济来源,个别的“保姆陪睡”事件已经让这些人有点艰难的前行,现在这样的禁止反而更是让行业形象不断下滑。保姆行业萎靡,保姆生活不保,那么这个禁令的意义有何在呢?

  再来看,像“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同龄人同居一室”这样的规定,聊聊数字更是滑稽可笑,漏洞百出。如果一方是残疾或是别的更特殊的情况,同居一室是必须的选择呢?同居一室就必然有陪睡的结果吗?同龄的异性关系除了陪睡就没别的了吗?难道就因为几件“保姆陪睡”事件就对整个行业如此没有信心吗?

  另外,“保姆陪睡”的背后是一场可悲的演出。首先,保姆与雇主的经济地位和权力地位的差别是不可否认的,而且差距还很大。于是,保姆的生存状态就这样被定格,他们能选择的空间本来就很小,加之一些雇主道德良知泯灭,毫无理智,于是这些保姆就成为了牺牲品。其次,保姆的整体维权意识还处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如果发生这种被强制陪睡的情况也不会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加之中国人历来的爱面子。所以,不了了之或者私了就成为了他们的选择。还有,保姆行业的用工机制还很不完善,中介机构不会对双方的任何一方负责,保姆就成为一种工具。

  看到这些,笔者认为这所谓的禁止根本就是无从谈起。对保姆来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其操作过程根本无法监督,虽是具有法律效应和合同又有多大意义呢?对雇主,某些雇主不会因一纸合同就改变了他们,他们有自己肆无忌惮的筹码,合同之于他们的筹码不早就灰飞烟灭了吗?对社会,大众不想看这样的表面文章,对弱者的同情会是人们对保姆更加关注,这样的禁令不会得到大众的认可。

  所以,我们要从“保姆陪睡”这场悲剧演出中得到启发,我们要做更多有利于保姆行业发展的更加人性化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我们提高保姆的维权意识胜过这样的禁令,我们出台提高保姆薪金的政策来提高他们的经济地位胜过给他们一纸空文的权利……我们可以原谅次禁令的滑稽,但这对保姆行业的负面影响却要一个过程才能消除.呼吁全社会关注保姆群体,关爱每个人的幸福,让悲剧的演出退场,让幸福的界限不断扩展。(孙维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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