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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底怎么对待走红网络的官员
www.fjnet.cn?2011-06-22 07:46? 高亚洲?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就在昨日,两位官人因网络而走红。一位是广州白云区某街道办主任,因在网上“裸聊”的照片和相关帖文惊现微博。成为众网民围观的焦点。另一位则是来自江苏常州,该官人官至局长,但玩起微博来相当豪放,在微博上直播其开房精彩瞬间,如此精彩段子自然免不了要被围观的。

笔者系媒体评论编辑,在今日的投稿的邮箱里,很多评论写手都就此题材写了评论。几乎所有的评论写手都对这两位倒霉官员“义愤填膺”,并由此认定两位官员必然是存在严重的贪腐问题,深挖下去,一定能挖出两条大蛀虫。写手们的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当初蛀虫周久耕被挖出来,就是缘于一支九五至尊的烟,广西某市烟草局长韩峰的落马,不也是因为一本日记嘛。有内容的烟和日记,一经网络的神速传播,能引出更劲爆的内容,当然是网络民意的胜利。但这种胜利有太大的偶然性,同时也是建立在网络舆论暴力之上的险胜,实在不宜成为人人口诛笔伐的情绪发泄出口。

不妨回到这两则新闻事件上来分析。两名官员的走红,一个是拿低俗出来吓人,一个是拿豪放出来示人。从普通人的角度讲,这些本属于个人行为,但却被好事者捅到了网上。看到这,我们会不会倒吸一身冷汗,如果他们个人的恶俗行为可以捅到网上,那么是不是我们哪一天心血来潮玩出的“小低俗”,也会在不经意间走红网络呢?我们的媒体又凭什么可以将这两个人的微博内容公之于众呢?正如那位局长大人所说,他只是不会用微博,以为微博像QQ有一定的隐秘性,没想到这样的失误闹出了这样大的丑闻。好吧,他们是官员,作为官员就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但是笔者在遍寻关于公务员的相关法律条文中,没有看到哪一条注明公务员耍恶俗就是违法行为。既然这样,我们能不能就此将此官员定性为贪污腐败的蛀虫呢?此新闻中,两位官员的网络走红,我们是不是只不过在寻找一个发泄情绪的突破口呢?如果真是这样,对涉事官员是不公平,对我们公民精神的培养也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避免成为丑闻中的主角,成为我们每个人的共识。可是当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官员闹出丑闻时,哪怕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恶俗,也会如此恶炒。笔者认为,如果因为官员生活中的低俗,而遭遇放肆炒作,作为公民,我们要去反思个人的人格素养,作为媒体,则要反思媒介素养。如果有官员的行为已经恶劣到突破道德的底线,需要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我们不妨把这种行为大胆公之于众,将之视为一封举报信,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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