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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拍“咸猪手”是“精神洁癖”在作怪

2014-06-09 10:31:47?李德胜?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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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当日上午福州125路公交车上有一个“咸猪手”,并一同曝光了5张照片,其中4张能够清晰看到当事男子的面部特征,该男子的行为引来网友的一片骂声。6月3日,该男子主动在网上发帖澄清,称自己并非“咸猪手”,曝光者涉嫌侵犯其肖像权。此帖一出,此前批评、攻击该男子的网友纷纷反转态度,为其鸣不平。(6月7日《东南快报》)

俗话说“唾沫星子能淹死人”。普通人在强大的诋毁其个人形象的舆论中,有些人不能抗住这种舆论的谴责与唾弃,进而引发当事人产生精神问题,甚至发生被逼自杀的事情。福州网友在公交车上凭着自己的主观臆断,认定别人是“咸猪手”,并拍照取证,还将照片不作处理就发到网上供网友下载、讨论。此举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颇为不妥。

仔细梳理这起曝光“咸猪手”事件,我们会发现偷拍者看似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向社会曝光不文明行为,其坚持正义的精神虽值得称赞,但具体的做法确实欠妥。笔者分析,这位偷拍者至少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错在取证照片缺乏证明“罪过”的可靠性。曝光的五张照片,没有一张能明确显示“咸猪手”对女子做出了“出手”的行为。从照片反映的情形看,偷拍者极有可能是在自己“想当然”的心理作用下,做出了偷拍行为。这种心理往轻了说是“精神洁癖”或“眼里不揉沙子”,往重了说是一种病态。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所拍照片的可信度当然会出现问题,缺乏证明力度。

第二错在曝光照片未做任何技术处理,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拍照者照到所谓的“咸猪手”,在决定曝光之前,他应该仔细翻看这些照片的细节,判断其证明力度。即使拍照者认为证据确凿,有必要曝光,也该做些技术处理,对照片中疑似“咸猪手”的脸部特征进行模糊处理。正是曝光者这些不慎重的行为,才把自己推到了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和诽谤他人的尴尬境地。

笔者认为,这起曝光“咸猪手”事件之所以造成了消极影响,主要是因为曝光者思想上过分的“精神洁癖”和草率地曝光行为。不过曝光者此举虽有巨大的瑕疵,只要他能调整心态,积极为对方正名,这起事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起码它对世人起到了一定的警醒作用,一能警醒真正的“咸猪手”收敛自己的错误行为,二能警醒围观者纠错要凭真凭实据,不可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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