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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服务前移,“难证难查”将不再难

2018-08-14 17:30:17?邓文圣?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州的网友秦先生十分烦恼,他想把父母的户籍从龙岩迁到福州,办理手续时却发现亲子关系难以证明,因为自己与父亲从未登记在同一个户口本,与母亲同户也是40多年前。(8月14日 东南网)

“我爸是我爸”难证,“我妈是我妈”难查。说到此类问题,网友们可能会众口一辞,指责管理部门有意难为,进而上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官僚主义等。如果这样片面解读,网友自己也坠入了变相的“官僚”窠臼。要知道,虽然管理部门要理解群众,方便群众,但因此而将制度置于脑后,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不可取的。

不过,因为历史和过去体制的原因给群众造成的“麻烦”,如今有关部门有必要也有责任弥补。这就要尽可能地在现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将服务前移,给群众以最轻省最快捷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要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信息共享,简化办事程序。取消可有可无的证明,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繁文缛节,这是改革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客观存在的,所在单位或基层社区能证实的,就不一定要求非得“执法机关”盖章敲定;鉴于集体办事机关的权限比普通群众要高,如果能主动关联相关管理信息源查得到的,就不要让当事人自己去跑去找;当然,形成更多电子化资料库,方便办事人、经办人查询,也是相关部门有待努力的方向。

其次,要完善一次性明确指引。部门要公布办事程序,针对各种情形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引,最好提供纸质索引图,必要时可以告知当事人相关的电话联系人。对特殊情况,当时不能最优化解决的,不要用大概怎么样,就将办事人打发走,不妨主动留置,进行内部“会商”,然后通知办事人精准处置,一次性完成。

再次,要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时造成老百姓反复跑路,并非是办事人员不认真,而是业务熟悉程度不够,他们对有关政策拿捏不透,不了解最前沿的政策信息。譬如,2016年,国家12个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这项工作,秦先生的情况已列入改进规范的范畴,而正是办事接待人员不知晓,才让秦先生绕了这么多。所以,通过不断的多途径学习,进修,提升办事人员的政策水准,操作水平和沟通能力,变“问不到”为“问不倒”,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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