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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红”清凉“神器”变“凶器”

2021-06-28 08:46:04?作者:吴睿鸫?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炎炎夏日,气温持续升高。市面上出现了一款清凉“神器”,一摇一喷就可以达到降温的效果。但其实这款”神器”十分危险,里面的成分就是我们经常使用的液化气。(6月27日《封面新闻》)

由于这样的清凉“神器”,能瞬间实现清凉甚至结冰的“神效”,一面世,就受到消费者的追捧,成为“网红”畅销产品。不过,通过消防员视频讲解演示,不难发现,这种“网红”清凉“神器”,产品成分是丁烷和丙烷,丁烷有麻醉作用,长时间接触会中毒,若丁烷量大,还可能冻伤。喷在身体后如果沾到火星,那后果不堪设想。

这意味着,这款“网红”清凉“神器”,具有严重的质量缺陷,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若任由企业生产与网络平台出售,那就等于将隐患与事故转嫁给消费者,极有可能成为伤人的“凶器”。

数据显示,我国“网红”经济中的电商市场规模已达3000亿元。如此市场规模的“网红”产品,在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同时,也有些“网红”产品,投机取巧,追求“爆款”,却不注重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隐形炸弹”。

譬如,巴克球、水弹枪、弹力软轴乒乓球,这些被网络社交平台带火的“网红”玩具,其实是粗制滥造的“三无产品”;比如,被称为“遛娃神器”的儿童轻便童车,抽样结果100%存在安全风险,且存在商家无法提供质量检测证明的情况;此外,发光冰块不过是内置了LED小灯泡,而一旦被误食便危及身体健康;走红的美白产品暗地里添加了违规的化学成分,使用时会释放出甲醛;发光气球受到追捧,但遇到明火或高温极易发生爆炸等等。

如何保障“网红”产品质量,有效防范相关安全风险,成为亟待破解的社会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显然,对于电商平台,不能只注重流量,而不顾产品质量,要切实对“网红”产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负起应有的主体监管责任。否则,将到相应的处罚。

从根本上讲,要从源头上强化市场监管,架构起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追溯机制,尤其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红”产品,要主动出击,进行严厉惩治;作为消费者,也要增强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与维权意识,对不合格产品,要理性消费,主动“用脚投票”。

当然,对于“网红”生产企业而言,既要挖掘消费“卖点”,找准消费“热点”,更要注重产品内核品质,在追求“出名”的同时,筑牢质量根基,守住产品质量“底线”,那么,“网红”产品市场前景,才能会变得更加美好。(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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