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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设立
2015年9月
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9月,正式公布《福州新区总体方案》。根据总体方案,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区、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2014年常住人口约155.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041.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1.3亿元。
福州新区

福州新区初步规划范围示意图

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9月,正式公布《福州新区总体方案》。

根据总体方案,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区、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2014年常住人口约155.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041.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1.3亿元。

总体方案明确,到2020年,新区城市框架、高端产业、基础设施及生态体系初步形成,马尾新城区基本建成,重点产业园区、重要城市组团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平潭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确立,形成海峡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

总体方案指出,福州新区初期规划建设范围主要包括中部、南部片区及北部片区部分区域。中部片区为新区核心区,与福州主城区构成市域双核,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科技研发、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南部片区按照港城模式组织内部空间布局,通过基础设施和疏港干线建设,整合港口和岸线资源,依托江阴、松下港区建设,重点发展临港重化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航运物流产业。北部片区围绕交通枢纽布局,重点发展滨海休闲度假、航运物流、特色都市农业等产业。

根据总体方案,新区有七大重点任务:一是构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二是建设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三是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四是探索全面创新改革路径,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七是建设绿色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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