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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政策!我省5部门联合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

2021-09-17 15:34:39?作者:?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9月15日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等省直5部门出台了

《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体现厚植社会尊崇优待

传递党和政府

对退役军人的特殊关爱

下面让老战友围绕

以下几个方面为战友做个解读

看看都有哪些尊崇优待

哪些人可以享受帮扶援助?

移交安置在我省且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政策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政策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及其家庭。

优先帮扶困难退役军人中的“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抗战老兵、抗美援朝老战士,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及家庭,以及服役年限长且居住地在农村的退役军人。

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2.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3.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4.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5.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帮扶援助具体措施都有哪些?

完善困难退役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医疗救助;加强对困难退役军人一次性临时救助;促进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做好困难退役军人住房救助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低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等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帮扶援助措施,困难对象应当按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职能部门提出申请。

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次性临时救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次性临时救助申请,需以书面方式提交,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的出具书面委托书原件;

2.填写一次性临时救助申请表;

3.援助关爱对象关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有关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4.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5.与当事人身份证信息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户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次性临时救助怎么申请办理

申请

帮扶援助对象可以向其所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一并提交所需材料,村(居)委会核实后,将材料提交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帮扶援助对象也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但提交时,一次性临时救助申请表应当经村(居)委会提出意见并盖章确认。

初核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程度等逐一进行调查,提出初核意见。初核不通过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初核通过的,在申请人所居住地的村(居)、乡镇(街道)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审核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上报的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设区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复核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送的材料,对符合省级帮扶援助条件的对象,应及时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认定。

认定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帮扶援助资金发放给帮扶援助对象。

此外,《实施意见》对重大疾病病种进行了明确,对救助项目和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摆上重要位置

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这么好的新政策

赶紧点赞转发给更多需要的战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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