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连日来,都是舆论风暴的焦点。

事情有了最新进展,爆料者邹恒甫与北大有接触了。日前,他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给北大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向北大提供了一些信息,相关邮件也转发到一些媒体记者的邮箱。

双方持续一周的“隔空喊话”结束了。北大随即发表声明,肯定邹恒甫“只跟中纪委谈”的原有态度发生转变,接着再次敦促邹恒甫立即前来专门调查组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

除了发表声明,北大还推出“特约评论员”文章,斥责邹恒甫是以激烈言论煽动裹挟民意,认为邹恒甫对北大的“爆料”不是一种善意、真诚、负责的批评。

北大的声明,一二三四,字正腔圆;北大的评论,宏大叙事,道德文章。一个集体组织对一个公民个体施以如此强劲的道德斥责,本身就是自我矮化,也不可能成功上演一次危机公关,让北大摆脱污名。

没有真相,没有证据,北大腔调吼得再高,面孔板得再严,也改变不了“揭丑”带来的“形象坍塌”。

邹恒甫的爆料方式固然不对,但揪着一个人的邹恒甫,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要求对方上面“呈供”,这是北大的自以为是,这是北大的理性迷乱。北大不是执法机关,而是一所应有着公共精神的大学。很遗憾,迄今为止,北大没有通过起码的公共理性,来解决问题。

我们看待北大和邹恒甫的关系,也应该有“群己权界”的思维,让双方各尽其责。

作为个体的邹恒甫,通过实名认证的微博直陈“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北大淫棍太多”,还一度出现“爆出猛料后便不负责任地隐身”了。他的言行,是不是在“耍流氓”,是不是在“躲猫猫”,完全可以交给法律办,该吃官司就让他吃官司。

北大穷尽一个集体组织的力量,来与一个公民进行“私下缠斗”,从某种意义讲,已经先输一步。作为组织行为,必须凸显应有的公共理性。道德是律己的,北大迄今没有主动对相关爆料进行证伪,是不愿自证清白,还是无力自我洗冤,只有北大知道。

更何况,北大在道德与法律面前,早就呈现过溃烂。在去年,就有北大教授以帮人上大学为诱饵,与云南丽江“高中生”小丽发生婚外恋,后来还导致敲诈官司的发生,当时舆论热议,追问连连。然而,北大护短却始终不愿报上那个失德教授的真名,反而让“北大教授”集体背黑锅,造成声誉受损。“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不是北大污名的开始,而是发酵。任性与狂妄,傲慢与偏见,早就让北大形象在公众心中不断坍塌。这一回,邹恒甫又充当了一只推手,虽然这个推手爆料的方式也不理性。北大如果只知道忙着去斩断这只手,不知道以更大的公共理性来自净,不知道只有法律理性才能还原真相,只知道对一个公民大做道德文章,就算以后没人“揭丑”,也会出现更多“自爆”。

尊严是自己挣回来的,清誉也是靠理性维护的。遗憾的是,现在面对一次“揭丑”,北大就乱了方寸,在“私斗”中,只做道德文章,不讲公共理性。这样的北大,在尊严和清誉面前,恐怕很难真正站起来。

□特约评论员 单士兵

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微博“爆料门”,让北大处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条微博之所以引起如此大关注,除了北大的牌子和事件本身的轰动性,还有邹恒甫作为著名学者的名人微博效应。

微博界有这样的比喻:当你的粉丝超过100人时,你就像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人,你就像个布告栏;超过1万人,你就好比一本杂志;超过10万人,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0万人,你就成了一家电视台。笔者查看了一下邹恒甫在网易和新浪上的微博,粉丝都在十几万人,论人气和影响力,几乎不逊于一份都市报了。

据报道,自8月21日北大“淫棍门”微博发出后,引发网友疯狂转发和评论,一天之内,该条微博被转发近四万条,评论超过7000条。连日来,新闻还在持续发酵,由此引发的相关报道、评论网页,已经达到300多万个。有关信息扩散的速度超出想象,对北大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然而,就在北大高调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寻求爆料人提供证据的一周多时间里,邹恒甫已经身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取而代之的是他在微博中对事业发展中的一些恩怨控诉。虽然邹恒甫日前已经和北大取得了联系,但记者查看了邹恒甫所称发给北大纪委的信,并未找到有关“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的线索或证据(《中国青年报》8月30日)。现在媒体和网友,都在期待邹恒甫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即便是“只和中纪委谈”,也应抓紧与中纪委联系。如此拖下去,损害的不仅是北大,也有其作为国际知名学者的声誉。

当下,名人微博已成为信息发布和舆论酝酿的重要源头。各种媒介也热衷于对名人微博言论进行多次传播,共同推动其成为舆论热点。新浪微博关注排行榜前100位中几乎是清一色的名人。名人与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粉丝、更多的话语权,这就使其微博“自媒体”,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一种可以随意表达的个人“私器”。名人在微博上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瞬间被扩散和放大,引发强大的舆论场。正因为如此,名人在进行微博发言时,必须有比普通人更高的义务,以负责任的态度谨慎使用手中的话语权。

崔永元、郑渊洁等名人通过微博宣传公益,问政问计,传递正能量,为百姓代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成为众多网友力挺的名人博主。但也有一些名人,罔顾道义和社会责任,迷失于网民追捧的自我膨胀和百无禁忌的话语丛林里,要么信口开河、我行无素;要么以夸张、偏激的方式哗众取宠、博取眼球;有的甚至造谣惑众、恶语中伤他人,俨然把互联网当作个人发泄私愤和不良情绪的垃圾场。

微博是个众声喧哗的地方,但自由的前提是不能侵犯到别人的权利。微博侵权和博客侵权、BBS侵权一样,都属于网络侵权行为。如果发布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并在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2011年3月,有“红衣大炮”之称的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就因在微博上发表对竞争对手金山公司的负面言论,而被法院以名誉侵权判赔八万元,并被要求在微博上公开致歉。这起被称为国内“微博第一案”的案例说明,互联网世界有自己的规则,微博虽然个性化、随意性较强,但也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微博举报的“梦桃源事件”近日有了新的进展,邹本人向北大提供了新的举报证据。但该校新闻发言人蒋朗朗表示,所有的举报证据都不是针对“梦桃源事件”。昨天凌晨3时,邹亦发微博首次承认自己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淫乱是“夸大”。与此同时,北大方面对此事态度也出现微妙的转变,尽管仍然强调要“把此事查个水落石出”,但大概鉴于现有举报材料不能证明爆料者的“奸淫”结论,“还北大一个清白”就取代了此前“绝不姑息”的表态,北京大学新闻中心昨日甚至发表一篇题为《言论当真诚 自由即责任》的评论文章,批评爆料者“以激烈言论煽动裹挟民意”。(来源:南方都市报)

不难理解北大方面对爆料迫不及待的证伪冲动。自21日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微博账户中爆料“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后,此话题随即成为热点,受制于人本能的猎奇心,加上对名校的深沉忧虑,民众将信将疑地围观事态的进展,而北大院长+奸淫这一主谓配套,经舆论的渲染后,表面上看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北大固有的形象。

然而,在事实尚未完全水落石出之前,校方出于学校的名誉考虑,迅速转变角色,以其如椽之笔揣测爆料者之动机,并对“说话的权利”与“真诚与责任”做一番剖析——— 看似说理的背后却暗含对清白的岌岌追求。显然,评论文章甫一推出,北大的身份遽然转变,由此前的仲裁者变为现在的受害者,如今要质问的是,简单地将爆料行为归结于“以激烈言论煽动裹挟民意”是否客观,而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一味追求“还北大一个清白”,是否符合其管理者角色?

毋庸讳言,以微博为代表的意见场,有其天然的缺陷。譬如其舆论生态的煽动倾向,微博舆论场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众心理学。但网络生活显然并非无聊情绪的分泌物,不排除民众带着偏见并裹挟社会矛盾看待公共事件,以仇官、仇富的眼光在网上发表意见。在公平正义尚未落实而阶层分裂日趋严重的社会现实下,微博彰显了弗洛伊德式的原欲经济学,意味着“需求寻找供应”,相对理性人士,煽动家在微博中影响力更大,简单粗暴的具有民粹倾向的意见更受欢迎。

诸多因素混合在一起,造就了“激烈言论”的舆论市场。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微博对“激烈言论”的迎合有着特殊的社会背景,粉丝皈依偶像而不是根据社会建制表达呼声,有自下而上沟通渠道受阻的原因;当然,在看似汹涌的民意背后,亦有必要分析民意的成分构成,影响力并不意味着批判力,微博的煽动性已经引起网民的重视。就“梦桃源事件”而言,事实上,邹恒甫的爆料也受到广泛的质疑,要求爆料人提供有力证据的呼声也是主流声音。从长远看,决定爆料将导致北大百年名誉的受损,抑或邹本人受到舆论批判的,不是爆料本身,亦非事件的巨大影响力,而是事件的最终真相。

以上针对邹恒甫爆料缺陷和微博影响力的诸多分析,并非对真相做事实判断,而是力图还原事件各方的真实角色。以此为基础,不难看出各方应有之职责,对于爆料者而言,诚如柏拉图所言,“勇气是一种知识”,爆料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知识,无论是证明或证伪,都需要以事实与逻辑为基础,爆料如果只有煽动,就可能沦为诽谤;对于北大校方而言,理应站在中立者的角色,致力于寻求事实真相,而不是通过发表评论文章,批评此爆料行为的流氓特性。在事实尚未浮出水面之前,这种有着浓厚行政背景的批评行为,只会被视为曲线护短。于此节点,北大校方应该做的,只能是给真相一点时间。

邹恒甫的这种做派,给人以不诚实、不负责之感。这种做法,不免有损其学者身份。

经济学者邹恒甫在微博曝光北大丑闻,如今算是进入第二回合:第一回合纯属隔空对战,邹祭出一招“排山倒海”,引来北大自查、发声明,但双方并无实质性接触;第二回合,双方进行了电话和邮件联系,但北大认为邹在邮件中并未举出具体证据,邹则承认自己说话夸大。

事件已发酵一个星期,真相依然迷雾重重。这对北大不利,对邹恒甫也没什么好处。邹之前所发微博的内容极其空泛,没有明确指向,简直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即便如此,仍在网上引起巨大关注,同时也将北大推向风口浪尖。邹乃北大旧人,可这出戏演的究竟是大义灭亲,还是挟私报复,也引起诸多议论。

邹恒甫有批评北大的权利,北大也有正面回应的责任。然则,此事涉及具体人和事,若只是以“北大院长”为主语,非但北大难以查究,举报者的举证方式也难免受质疑。几天来,北大的态度颇为诚恳,一再吁请举报者拿出真凭实据,配合调查。邹恒甫却顾左右而言他,要么转发其他人举报信,要么声称只跟中纪委谈。这种做法令人捉摸不透。

照理说,邹恒甫可以不公开具体材料,但总该向北大提交证据。就算不想跟北大谈,中纪委的大门难道他找不到?邹恒甫的这种做派,给人以不诚实、不负责之感。这种做法,不免有损其学者身份。

学者有两种,一种固守书斋,不闻窗外事而专心治学;一种凭借专业功底或学术良知,介入公共事务,勇于发出声音。不论哪种学者,都需要秉持严谨求实的态度。没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学问做不好;缺乏求实精神,学者很容易被一时情绪所左右。

近年来,许多学者专家走出书斋,积极参与社会事务。这当然是好事。遗憾的是,有的专家学者满嘴正义,却满肚子坏水。专家化身“砖家”,教授成了“叫兽”,这是网友对个别知识分子的描述。这表明,知识分子一旦丧失专业立场与严谨求实精神,也就失去了自身优势以及职业底线。

回到事件本身,既然邹恒甫声称举报北大不是搞个人攻击,而是希望把中国教育搞好,那么他就应该尽快提交或公布材料证据,让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哪怕是把这些猛料发给阿桑奇的维基揭秘,也比这样捂着好。这不仅无助于揭示真相,也让人怀疑邹用意何在。如果确有其事,我想任何人都会支持他与北大“斗法”,倘若事实不存在或被夸大了,这样“斗嘴”下去只会为人耻笑。

作为“全国人民的北大”,经常遭受质疑批评也正常。这就叫作爱之深、责之切。因此,北大除积极与邹取得联系,以便展开事件调查外,还应积极自查自纠,切莫因此而令北大蒙羞。

本报特约评论员魏英杰

CFP供图

原北大教授邹恒甫爆料北大“桃色丑闻”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天凌晨,邹发微博,首次承认自己写北大院长系主任的淫乱是“夸大”。邹还表示已经与北大纪委监察室取得联系,并已将部分举报材料转至相关调查组。同时,北大也发声明称,接到了邹的电话,收到了其的电子邮件。

“爆料门”事件发展到现在,出现了些许转机,之前还口口声声表示“我只跟中纪委谈”的邹恒甫,竟然将举报材料转给了北大纪监部门。由之前的拒绝到现在的配合,究竟出于何种原因,还不得而知。而据北大的声明,邹在电话及电子邮件中均没有举出任何有助于专门调查组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证据,这难免让人怀疑:邹恒甫的手中到底有没有“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奸淫服务员”的证据?

吊诡的是,邹恒甫自己发微博表示,自己笼统地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在梦桃源淫乱是“太夸大了”,自己了解到的是少数例子,“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我们知道,经济学家向来讲究严谨治学,否则吹出来的只会是经济泡沫,何况是自称“中国经济学第一人”的邹恒甫?然而,在爆料北大“桃色丑闻”上,邹何以就不知道严谨的必要性呢?是有选择地“夸大”,还是“夸大”真的就是其一贯风格?

不管如何,邹恒甫这种“太夸大了”的爆料已经对不少人形成了伤害。伤害之一:无辜的院长、教授、系主任。既然是“夸大”,就说明有不少人属于“被淫乱”;伤害之二:梦桃源餐厅女服务员。68个被单独谈话的服务员中,有不少女服务员本处于社会底层,却因邹的“夸大”之语,影响了她们的清白,被人唾骂;伤害之三:北大的脸面。堂堂百年名校,陷于“桃色丑闻”之中,却拿不出更好的还击办法。

令人不解的是,面对邹恒甫的夸大爆料,北大为何不起诉?是心虚?还是不屑?而邹作为知名经济学家,是否应该为自己的夸大爆料对某些人的伤害说声抱歉?

更应追问的是:在微博时代,个人的不当言论边界在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至今还是个空白。即便在网上散布谣言,哪怕已对某个人、某个群体造成莫须有的伤害,不但造谣者无责,传播平台也未受到惩罚,值得深思!

(子在渊)

在舆论和北大的一再催逼下,公开举报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却又不提供证据的邹恒甫,终于认错了。他在微博中称:我笼统地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在梦桃源淫乱当然是太夸大了,我当然是指我了解到的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乱。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了解我的都晓得我的这一特点。我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我要大大地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

虽然还在以“夸大”为“诽谤”辩解,以“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的堂皇外衣为泼污水行为涂脂抹粉,以“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作掩护——但与前些天一直硬挺的言论相比,其实已经在认错,承认自己“笼统”、“夸大”了,将“奸淫”偷换成了“淫乱”,将“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缩窄为“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做出认错的姿态,说明起码他已经意识到这种不负责任的爆料方式是不对的。

这样的认错,真是极具反讽意味,邹先生一直在微博上号称“中国经济学第一人”,“我说话往往夸大”的认错,等于自砸了这块自树的招牌。一边承认“我说话往往夸大”,一边还在说“我要大大地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这是不是夸大其辞呢?仍在现身说法左右互搏自打耳光。邹先生,快快收了你的神通吧!

邹恒甫认错了,事情并不能这样完结。一方面,邹如果想自证并非只是“夸大”,必须拿出证据——而不是借打“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这种道德牌来混淆视听。更重要的是,卷入到这场沸沸扬扬的桃色风波中的相关者,都需要反思。

邹先生当然要做第一个反思者,信口开河,满嘴跑火车,“说话往往夸大”的风格该改改了。这样的学风、文风和公共表达之风,只能为自己的公共形象减分,并殃及自己的经济学研究。批判北大,批判中国的高等教育,这是三岁小孩儿都能做、都可以做的。但要具体到对某一个具体单位和具体人的举报时,就要谨小慎微并负责任了。邹先生一直抱怨媒体只关注他曝光的“性丑闻”,却不关注他曝光的北大学术腐败之类——这种指责是极不厚道的,邹先生不要指望自己能操纵舆论:你既然举报称“院长奸淫女服务员”,就有举证责任,媒体也有权就此穷追不舍,媒体不是你的工具,媒体不会被你牵着鼻子走,被你操纵议题。

想以“性丑闻”作引子吸引媒体关注其他问题,这种曝光思路本身就是错的,就怪不得媒体围着“性丑闻”转而忽略其他议题了。

然后需要反思的是轻信了邹恒甫爆料、并被邹牵着鼻子走的网民。邹恒甫认错,让那些轻信者、追随者和起哄者情何以堪?一事当前,先问真相,再说是非,再谈利害,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媒介素养,也是每个负责任的网民应有的求真精神。而且,不仅应该问真假,更应该知道向谁问真假——这件事,就应该向爆料的邹恒甫要证据问真假。可是,在一种非理性的浮躁氛围中,听到了北大,听到了奸淫,看到了“一个教授向北大宣战”的大旗,一些网友轻易就被那种“反抗体制”的道德优越感和活色生香的爆炸性八卦所俘虏,不问真相,便一个个扑通扑通地跳进舆论浑水中,跟邹先生一起玩起了游戏。

网友需要具备的媒介素养是,“批判北大”并不意味着正义,“反抗体制”并没有道德优势,“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也不过是堂皇的口号罢了,“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只是个人的情绪,涉及指控,必须谨慎地拿出证据,否则就是集体耍流氓。不明真相,并不是什么大错,可不明是非,偏听轻信,让自己的一腔道德热情轻易地被另一个人煽动和激发,失去辨别的理性,那种道德热情是廉价的,“起哄者”的形象也是丢人的。邹恒甫认错了,轻信的起哄者和围观者也有必要认个错。

邹恒甫认错了,想围观性丑闻和奸淫细节的窥淫者们,也该散了。但我觉得,调查这件事的单位和部门不能散。事情远未结束,这种认错,应该让这起以八卦口水为开头的新闻大片,朝着严肃的方向去发展。舆论、公众、调查者应该从“奸淫”的刺激字眼上转移到严肃的命题上去了。

北大首先需要调查的是,邹恒甫所言“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乱”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需要在与邹的交流中调查清楚。有则通报,无则还北大和院长们一个清白。既然污水已经泼到北大的头上,已经无法自清自浊,需要给舆论、给北大形象,还有所有院长和教授一个交代。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邹恒甫与北大的私人恩怨,而成为公共事务。

更重要的是,北大需要反思,中国高校需要反思,为什么邹恒甫一条“夸大”的微博,就把大学的形象打得稀里哗啦,竟然有那么多人信了,竟然如此被动和狼狈。中国大学竟然怎么了,北大出了什么问题?洗刷污名,重要的是不要纠缠于那些捕风捉影的性丑闻,而要正面邹所提出的学术腐败和其他腐败问题。不少北大人肯定很恨邹恒甫,但我想对我所爱的北大说一句,北大的敌人不是邹恒甫,而是自己,是内部那些败坏北大声誉的人。邹恒甫所言不实,虽然短时间能蛊惑一些人,不实传言终将会被击破,但北大和中国其他高校内里的那些问题,个别蛀虫和腐败者,不正视和清理的话,贻害无穷。中国大学的形象,迟早有一天会被这些人败光,“大学”也将沦为一个贬义词。

既然盖子已经揭开了,就应该给舆论一个交代,撇开个人恩怨和受诬陷的情绪,这是一次北大展示自身自我净化能力的机会。不仅要就事论事地向邹恒甫开通热线,更应建立一种受理举报的制度通道。大学要自主,教育要独立,首先要有能力自主地清理门户,将那些污泥浊水清扫出大门。

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消息一出,转发和评论者甚众,这激起了人们无限猜想议论。如果说,这还只是微博上的异常“热闹”,那么,传统媒体如个别报纸的介入报道,则把这一事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这条爆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确指”消息。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多了去了,不确指是什么人,其他清白之人就要背上声名的黑锅。如果都是这种“不确指”地指认,当下中国,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被指对象,都将生活在不安之中,那还有什么公序良俗、社会秩序可言?

邹恒甫作为一个知名的公众人物,把这样一个模糊信息冷不丁抛给公众,让公众去猜想咀嚼,以至于北大的院长、教授和系主任们被猜忌,姑且不论清晰事实如何,事实真相又如何,这样做,首先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

微博时代的来临,让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尤其是那些公众人物,更是掌握了强势话语权。其一言一行、一声一息都会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一个尚不知名的自媒体人,如果发布一条爆炸性的谣言,在真相未清之前,都能引起民众围观,更何况一个知名公众人物?

作为公众人物,其自媒体不是纯粹的私家物,也不是泄私的利器。在公共平台上,其影响力决定了它的责任度。说话爆料不负责任,就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把北大的院长、教授和系主任们作为一个隐藏真实爆料的掩体,其实质首先侵犯了北大这个群体的名誉权。如果确指后的爆料查无实据,同样要负造谣、中伤、诽谤等相应法律责任。

更令人深思的是,一些传统媒体不加甄别的介入,更让人担忧媒体伦理底线的弃守。5个W的常识,事实清楚的要求,这条爆料完全不符合,然而却不能阻挡个别传统媒体把它报道出来。即使报道出来,“平衡原则”这个媒体的常识也完全放弃,变成了“微博说什么就是什么”。

自媒体给信息传播的快捷提供了加速度,我们理解一些传统媒体为抢时效的用心。但这并不等于传统媒体就可以对所有自媒体消息不加辨析地报道,成为自媒体的传声筒。如果说自媒体的守则还需建树,那传统媒体的守则是早就有了的,又岂能如此轻易被自媒体击溃?

自媒体时代,在互联网为自媒体搭建起强大的公共平台时,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话语权都变成一个十分重要的权力。它虽不能排山倒海,却有冲击思想观念的能力,最终主导着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行为。

在这样的情势下,我们尤其要慎用自己的话语权。传统媒体应当谨记新闻实践所积累的优良守则,自媒体则亟须建构自己的话语守则,不能放纵自己的话语权,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只有对自己的话负责,有分寸、讲理性、遵客观,才有利于自媒体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形成自媒体的良性秩序。

在这样的前提下,自媒体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正能量,激浊扬清,揭露丑恶,为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助推力。反之,自媒体就可能最终变成一个人人自危的平台。

□特约评论员 吴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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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前北大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新闻发言人对此进行了回应,称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诋毁或诽谤的权利(《北京晨报》8月22日)。

不可否认,这年头,通过爆匪夷所思的料来吸引眼球和关注,的确是一种常见的伎俩。以爆料人邹恒甫来说,他是前北大教授,既然曾因“很少到校上课”而被北大光华管理学院辞退,并且此后便不断通过舆论对北大进行抨击,此番爆料,究竟是确有实据,还是过去结下的梁子在升级演绎?这的确需要谨慎判断,而不能盲信盲听。

不过,原北大教授邹恒甫固然有伺机攻击炒了自己鱿鱼的原东家的可能,但是,对于他的实名爆料,恐怕也不能因其过往与北大之间的不愉快经历,便一口认定“绝无此事”,甚至指责其“居心何在”,乃至给爆料人扣上一顶“诋毁”和“诽谤”的帽子。北大维护自身声誉的心情固然不难理解,但是,任何的否认都需要建立在对于事实的严谨调查与判断的基础之上,对于大学而言尤其应当尊重事实,而不能仅凭感情用事。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家微博刚刚爆出来的料,北大方面便作出“绝无此事”的回应,北大对于事实真相的调查莫非如此高效?已经完成了充分翔实、确凿无疑的调查不成?不仅如此,爆料的内容为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的“禽兽”行为,当事人并未出面反驳,北大却跳出来否认,尽管院长、教授、系主任都在北大麾下,但北大真的能对北大教授的行径明察秋毫,并充当担保吗?

基于此,对于这一爆料,不妨视作一封举报信,由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翔实的调查,再得出结论。到了那个时候,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若是诋毁与诽谤,也自然需要担当其责。无论是对于邹恒甫,还是对于北大而言,真正对于自身名誉的眷顾,其实都必须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之上。

不管是为了北大的脸面之争,还是维系学术的最后尊严,又或是挽救高校的信任危机,北大纪检部门理当介入。

8月21日,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当晚,北京大学回应称“绝无此事”,并表示学校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

这样的一条微博,自然能引来极大关注。“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爆料”无论是真是假,伤害已是不可避免:倘若邹恒甫所说哪怕部分为真,对北大乃至高校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堂堂知名高等学府,竟然如此藏污纳垢,师道尊严何存?而假设真如北大回应所言,邹恒甫“极端不负责任,让人匪夷所思”,北大真的绝无此事,那么公众在庆幸之外,也必然会对一个知名学者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论失望之极,北大也有足够的理由追究其诋毁诽谤之责。

其实细究邹恒甫的“爆料”,虽然也是一种“网友曝”,但以其本人的真实姓名,再加上其前北大教授的身份,却选择一种欠缺具体指向对象的实名爆料,其用意究竟何在,实难理解。这样的爆料本就有打击一大片之嫌,退一步说,即便真有个别的院长、系主任存在不轨行为,也不能得出“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奸淫服务员”的结论。难道他是故意不点明?又或者根本就是无中生有?但不管怎么说,以这种模糊其辞的爆料方式,直言北大院长、教授奸淫服务员,却又不拿出证据,不指名道姓,在网络声音已成公共传播主要渠道之一的当下,都不是一个严谨治学学者应有的做法。

而对众多网友来说,在真相不明之际,大肆转发评论,并且不少人选择了相信,这样的一种网络轻信本身也有失理性。比如说,邹恒甫在微博上说“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言下之意,北大除了他,其他大都是淫棍,这样的话可信吗?事实上,在前不久的安徽庐江官员“艳照门”事件中,尽管庐江官方一再辟谣,微博上艳照依然疯传,这其实对“自媒体时代”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网络暴力传播,已经提出了反思。很显然,这种欠缺理性的传播又一次上演了。

当然,你可以说,北大是公共机构,公众有质疑的权利;而且北大教授“王学明”在丽江和高中女生小丽艳遇后反遭情人敲诈30万元,至少表明北大教授中也有过“败类”,但一个个案不能代表北大所有老师,更不能以此来推断邹恒甫的“丑闻曝”就一定为真。而且邹恒甫作为知名学者、公共人物,他应该清楚自己的影响力,在欠缺证据之下,就断言“北大淫棍太多”,对北大的伤害又该如何担责?

值得关注的是,在爆料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之后,邹恒甫继续发微博“抖”猛料,矛头直指北大个别教授和部门,言语更是肆无忌惮。面对如此“叫板”,北大停留于简单回应显然无法消除公众心中疑惑。

不管是为了北大的脸面之争,还是维系学术的最后尊严,又或是挽救高校的信任危机,北大纪检部门理当介入,而无须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甚至公安机关也应介入调查,毕竟“奸淫服务员”的爆料若为真,那么“北大院长”已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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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丑闻爆料”,北大该如何回应?

公众人物爆料,媒体不能放纵话语权

“丑闻爆料”究竟该如何对待?

一直以为,这天底下最下作的事之一,就是往人身上泼污水,而且是那种桃色的、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污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泼人一身污水,把人恶心倒了,坏了人的声誉,然后他一笑而过。

我觉得,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微博称北大院长强奸女服务员,就属于这种不负责任的泼污水。他的这条微博已被转发数万次:“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一个著名的教授,以这种不负责任的方式污名化一所大学及其同行,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不是说不可以揭北大的丑事,更不是说北大很干净,不会有这样的龌龊事——“教授嫖娼”,“院长泡研究生”,“领导强奸女学生”,这些丑事媒体都曝光过,大学并不是什么圣洁的象牙塔,教授中也有不少“叫兽”,社会有什么病,大学也有同样的病,一些丑陋甚至超出了公众的想像。丑陋的大学问题需要被扒粪,北大当然不能例外,需要大学中人站出来揭丑。

可是,这种揭丑,应该是负责任的,而不是恶俗的炒作,不是往大学身上泼污水,不是为了吸引眼球、提升关注而用耸人听闻的黄色消息去消费公众的情绪,并在这种消费中寻求变态的快感。当然,更不是公报私仇,借这种泼污水毁人清白、发泄私愤。

为什么说邹恒甫这条微博是泼污水呢?因为这条事关重大的爆料,竟然没有一个旁观者可以证实或者证伪,都是“北大院长”、“女服务员”、“北京教授”、“系主任”、“北大淫棍”之类非常模糊的信息,到底是哪一个北大院长或系主任,强奸了哪一个女服务员?外人根本无从查证。这样的污名,只能泼到所有院长和系主任身上,还有整个北大的招牌上。由于没有实指,没有精确的指向,而是笼统的泛指,一扫一大片,受伤害的是一个群体的声誉。而且这种事情,不会有院长或系主任站出来澄清证伪。最关键的是,这种桃色丑闻,根本说不清楚,越纠缠可能越麻烦。没有人愿意主动对号入座去趟这污水浑水,惹得自己一身臊。

看得出来,邹恒甫发这样的微博,并不是真想站在真理一边正义凛然地爆什么料,而是借此恶心北大一下罢了。这样的方式是很下流的,利用舆论对“北大”这个符号的反感、某些人阴暗的窥私心理、黄色新闻的爆炸性效果,还有“向权力和体制开炮”的伪正义,来消费公众的情绪。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回应称“绝无此事”,并表示学校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被泼这种污水的北大除了这么回应,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邹恒甫真掌握了什么证据,真知道什么事实,不妨指名道姓地说出来,直接说北大哪一位院长强奸了哪个女服务员,有什么证据。话说到这种露骨的程度,说了北大的名字,而且是“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这种涉及刑事指控的信息,已经不能用“害怕受到打击”、“保护当事人”作借口了,事关一所大学的名誉和一个群体的形象,必须说清楚。北大完全有理由起诉邹恒甫,当然,因为投鼠忌器,北大未必会维权,这种事躲还来不及,只能寄望于热点迅速过去。

这件事并非个案,而暴露了当下舆论空间中一种很下作的炒作手段,爆这种无法证实的料,在“吐痰效应”中把对手的名声搞臭(随地吐痰,自己不恶心,但恶心了别人),并借机炒作自己。群众的眼睛并非总是雪亮的,这样的爆料常能迷惑一些不明真相的公众,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