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厦大一能查明事实、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无疑是在负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

“厦大博导诱奸女学生”一事,一波三折,真相未明。

6月末7月初,网名为“汀洋”和“青春大篷车”的两位女生先后在网络上发文,控诉厦大历史系博导吴春明“诱奸学生”,而且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一事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随后的7月14日,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又发出了联名信,反驳举报帖,称“‘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吴老师利用导师之便对众多女生行不轨之事与事实不符”。最新报道显示,厦大2008级中文系校友李芙蕊刚刚给校长朱崇实寄去了76名厦大学生和校友的防范校园性侵联名信,希望厦大能公正处理此事,而且能以此为契机,“探讨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

表面上看,“防范校园性侵”的联名信似乎给正在进行调查的厦大增加了压力,但实际上,它提供了对“博导诱奸女生”一事的思考方向,把公众视野带出了此前利益相关者的拉锯战。如果一个已经进入公共对话领域的校园性侵事件,仅以处理或平反当事人作结,仅以厘清一时一事的小是非作结,而没有提供任何构建制度、树立规则的可能,那么这种“解决”,仍然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没解决”。

高校、科研机构近几年爆出的与性侵犯相关的消息不算少,虽然有的被证实、有的仍是疑云,但也向公众展示了“冰山的一角”。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爆料者基本都选择了以网络为出口、以新闻舆论倒逼高校回应和调查的方式,这反向证明了高等教育机构缺乏性侵犯防范机制和申诉渠道的现实。既然这起有样本意义的性侵风波发生在厦大,那么厦大也应该担当起制度设计者和先行者的角色。

如果这起风波不仅能引起高校在防范性侵犯方面的尝试,也能带动全社会对性侵犯的关注和重视,那么无疑是更理想的方向。性骚扰界定模糊和申诉无门的情况,本来在我们的社会就非常普遍,立法二十余年、修订九年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也只不过笼统地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说到底,象牙塔里的性侵事件不过是展现了社会的局部状态,与之相应,要形成反性侵的社会文化,也不妨从这个局部、从最具人文精神的高校社区开始。

一个社会的成熟度越高,其对私人权利的保护就越明晰、细致。而其中,对女性个体权利的保护则更有象征意义,基本可以看做社会文明的路标。虽然短时间内看来,“博导诱奸女生”的风波不管真相如何,其影响都是负面的,但如果厦大一能查明事实、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无疑是在负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不仅能为高校开风气之先,也能有助于提升我们整个社会成熟度。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白

近日,网友汀洋等举报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事件仍在发酵。7月14日,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向调查组领导发了联名信。信中称赞吴春明“治学严谨”、“关心学生生活”、对学生总是“毫无保留地帮助”,称“‘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吴老师利用导师之便对众多女生行不轨之事与事实不符”。(《东方早报》7月21日)

“122名学生发联名信”力挺导师,看起来很强大,但从新闻报道的网络跟帖可以看出,“联名信”不仅没能将老师从舆论危机中解救出来,反倒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反感。

客观而论,网友的反感情绪中,不乏成见的因素。具体来说,成见大体有两个来源,一是基于对大学精神的堕落与知识群体道德滑坡的认知而产生的不信任感,二是从不久前复旦学子联名信的风波中,人们对“人数众多的联名信未必代表客观公正”已经有了强烈认知。

不过,即使摈弃了成见的因素,就事论事,“122名学生发联名信”力挺导师这一行为本身,仍有欠妥当、值得质疑的地方。

首先,“联名信”虽打着“122名学生”的旗号,但是否真能代表这122名学生的自由意愿,颇为可疑。据报道,这“122名学生”皆是由厦大历史系历届学生组成的QQ群成员,由此也就不难揣测“联名信”的产生过程:少数人发起,在QQ群里征求意见,选择代表执笔,写成后再在QQ群里征求意见。“博导诱奸女生”的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始于7月10日,厦大作出回应是在7月12日,而“联名信”的发出是在7月14日。很难想象,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联名信”能够充分征求每个学生的意见。退一步说,即便每一个学生都对“联名信”的内容表示了“同意”,这种“举手表决”式的认同也不能代表每个个体真实的态度。

其次,“联名信”有裹挟舆论干扰调查之嫌。“122名学生”人数虽众,但也只是包括了吴春明指导过的研究生(“汀洋”除外)和部分本科生,哪怕这“122名”学生的确都认为老师道德高尚,也不能代表其余人的意见,更不能抵消个别人受害的可能。博导是否“诱奸女生”的真相要靠中立客观的调查来还原,要靠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说明,并非谁表现得更悲情,谁的嗓门更粗大,谁就手握真理。在校方已对事件展开调查、尚未给出结论的情况下,写这样的“联名信”力挺老师清白,无疑是向调查组施压,难免令人反感。

对于新闻事件,每个人都有言说的自由,在信息化时代,也不乏言说的渠道,学生若觉老师清白,大可发出个体的声音据理力争,以“联名信”这种集体代言的形式发声,看似强大,实则虚弱。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无论真相是什么,这种方式都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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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汀洋等举报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事件继续发酵。在校方的调查结果尚未出结果之际,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发了联名信,反驳举报帖,事件似乎就此陷入罗生门。(7月21日厦门网)

从@汀洋的举报第一枪,再到“青春大篷车”的成功补刀,接着被举报人吴春明被厦大历史系停职,以及其“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的说法……一切的一切,都朝着道德审判、舆论狂欢的方向发展,而汇集“名牌大学、教授变禽兽、女大学生、被诱奸、爆床照”等敏感词汇的新闻,显然能博得更多的眼球,于是在民众义愤填膺的骂声一片中,媒介也接着沸腾起来。

就在人们都认为真相几近大白、可以“盖棺定论”,以至于几乎淡忘的时刻,舆情又出现了急剧的翻转。122名学生的联名信,对被举报人人品的描述、对举报人栽赃的控诉,对相应情节的逐条驳斥,将几乎已沉淀的新闻冲击回舆论核心圈,原本看似清晰的真相又变得模糊不堪。人声鼎沸的混杂之中,诱奸还是诬陷,成为了一道罗生门。

在“诱奸的道德沦丧”与“诬陷的欺师灭祖”之间,我们纷纷都选择追逐眼球的道义快感,于头脑中虚幻的构思出发点去占领道德领地的正义高低;在市井的八卦谈论与捍卫母校的荣誉间,出谋者出谋、划策者划策,为抓牢舆论的眼球各显神通——但惟独忘记了事件本身应具有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校纪委及当地纪委调查的迟延,无形中增添了舆论观点双方猜测的依据:于诱奸观点方而言,迟延的公示更印证了官方要掩盖的心理揣测;于诬陷观点方而言,官方迟延只会让这场舆论风暴越演越烈,只会让母校以及被举报人面临更多的口诛笔伐。没有公信力,没有第三方,没有公正的披露,显然只会让这场争吵永无停息。

从媒介角度,“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在真相未明之前,不妨消停炒作,减少双方博取眼球的空间,也以此给调查更多的时间;于双方来说,真相只有一个,不在于人数多寡,而要用证据来说话。从这个层面来说,非亲历者、未调查者以及没有看到证据的旁观者,都没有发言权,更不能在眼球的支配下,凭臆断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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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大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被指“诱奸”女学生一事,将厦大推入舆论漩涡。7月14日,厦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厦大诱奸学生博导被指不知自己睡过几个女生,在当下的大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标本意义。

不知或是真话。学生当中相貌有好有丑,有的睡过,有的摸过,有的捏过,凡是和吴教授暧昧的,或许都上过床,但是未必睡过觉,吴教授研究考古,讲究的是求真务实,睡就是睡,摸就是摸,捏就是捏,怎能混为一谈?如若不信,问问“有几人没有和吴教授睡过”,或许吴教授知道得一清二楚。很多人以为“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是睁眼说瞎话,这是冤枉吴教授了,“诱奸”不算犯罪,只是道德有亏,既然敢承认,吴教授没必要说假话。

特权继续狂欢。相比较“戴套不算强奸”,吴教授的问题太小儿科了,当事人都满18岁了,一个巴掌拍不响,算哪门子大事呢?吴教授“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或许是真的,犹如古代皇帝不认识自己播种的皇子皇女,大学成了某些教授和权势人物的后花园,想怎么方便就怎么来。君不见,当年某女为考研成功,性贿赂导师曾轰动一时,可曾有过下文?在特权淫威下,女生为顺利拿到毕业文凭而媚权不过是一脉相传,特权继续在笙歌艳舞。

正义日益不彰。权力不受监督,腐败前腐后继,大学也是社会的权力场之一,岂能独善其身?大学丑闻层出不穷,比如人大“招考门”终于曝光,撕下了自主招生的遮羞布。我不奇怪“睡觉门”,我好奇的是,有几个学生是靠自己清白做人,靠自己努力学习拿到毕业证的?倘若吴春明不好“同志”这一口,男生或丑女没有“美女”的天然优势,拿什么来贿赂“有爱好”的老师?比如帮老师拉皮条,或给老师“当蛔虫”,要不然,怎么毕业?

惩处隔靴搔痒?想当年,国难当头,国学大师刘文典的两个兄弟先后在湘西病故,母亲也逝世于故里,失去亲人是悲痛的,而无力营葬更让人痛苦。刘文典发展到用吸鸦片来麻醉自己。吸食鸦片,擅离职守,断送了刘文典在清华的前途。看如今,副省长等官员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一个个丑态百出,后继有人,相应的学位、导师和大学却往往毫发无损,大学喜媚权,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惩处吴春明,无它,不过是认认真真走形式而已。

厦门大学向外界发布声明:“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大约10余年前,就知道厦大的校训是:自强不息,止于至善。厦大这个声明值得鼓励,但是与校训要求相差太远了吧,难道在等待新一轮丑闻登台,好快速掩盖厦大丑闻吗?

再大的错误,刘文典大师没有放弃学术尊严,没有放弃做人尊严,没有威逼利诱学生,“雨季一过,必然赶回授课,且有下学年愿多教两小时,以为报塞”,刘大师更多的只是害己而已。看看吴博导,或保研,或毕业,获奖金,等等,手段多样,诱惑他人,完全不顾学生是否符合保研和毕业等条件,致教育事业和社会公平于不顾,其祸害可谓大矣。同样祸害社会,祸害社会甚少的刘大师被清华毫不犹豫地解聘了,危害社会无穷的吴春明还会继续呆在教席上吗?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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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大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被指“诱奸”女学生一事,将厦大推入舆论漩涡。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大学教授利用教学优势诱奸女大学生,这样的行为不仅极端无耻,更违背了教育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按理说,当学校知道教师有这种行为时,理当震惊和愤怒。即便是在向教授了解情况,也应该首先是“有没有”?网上传闻存在不存在等。但是,厦门校方却突然询问当事教授:你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这句问话让人一头雾水,这到底是问责还是关心?难道承诺实现不实现和诱奸行为有关系?承诺实现了就不算诱奸?而没实现是不是学校还想采取补救措施,帮这位教授实现?

从这句问话中更可以听到一种弦外之音,那就是厦门大学对这位吴春明的德行早已知晓,更清楚其利用承诺诱奸女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只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有些承诺教授有权兑现,而有些承诺就需要学校的帮忙和协助了。因此,校方才会关切的询问吴春明:你到底对学生承诺了什么没有实现?这句话的后面似乎还应有责怪:为什么不早早告诉学校?要是早点兑现承诺,一切不就平安无事了。

这话也许是无端猜疑,但是看看厦大一直以来对学生举报的态度,却又让人不得不怀疑。早在6月中旬,厦大学生“汀洋”在微博上发布《考古女学生防“叫兽”必读》,这篇微博虽然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轰动,在厦大的师生中也引起了反响,但厦大的官方却一直显得风平浪静,即没对这篇博文进行关注,更没有对博文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而当这次“诱奸门”发酵开来,厦大又突然关心起教授的承诺来,如果说厦大此前对教授诱奸女学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那么这句“关切”的话语不正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但是尽管厦大对吴春明用心良苦,而这位吴春明却又实在是烂泥糊不上墙。其不仅不知道要兑现什么承诺,甚至连到底诱奸了多少女学生也记不清了。想想也是,教授一门心思都放在和女生上床的事情上,只要答应上床,估计色迷心窍的吴春明什么承诺都会答应,而这些承诺本来也就是上床以后就完事了,现在连和多少女生上床都记不得了,又怎么能记得承诺了什么?这样的回答真让厦大校方颜面尽失。真是空负了厦大一番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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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吴春明被指“诱奸”女学生一事,将厦大推入舆论漩涡。7月10日,一篇名为《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的博文在网上被疯转,帖子中直指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生,甚至用学术经费开房,有的女生曾为此割腕自杀。(7月16日,中青在线)

对于厦门大学来说,最近可谓是多事之秋。不久前,厦大会计系副教授谢灵写给校长朱崇实的一封信在网上热传,信中指责学校教工自助食堂常常无菜可吃,而校长出现时服务员马上端出丰盛菜肴。谢灵副教授认为,这反映了厦大官本位严重和对老师人格尊严的践踏。

对于上述两件事件,校方都有回应。

针对吴春明所涉事件,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联席会议协商表决,决定中止吴春明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职,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作出结论。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针对谢灵副教授举报,朱崇实校长回应称,“举报信”说法不实,其个人不存在特殊待遇,同时,学校相关学术道德委员会正在就谢灵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进行审慎调查。

尽管各方说法不一,厦门大学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必须承认,厦大的问题并非个案,它不过是一个病态的标本,解剖厦大这只“麻雀”,或能发现高校当下的诸多通病:

一是高度集权。理论上,现代大学制度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可实际上,党委领导往往被异化为党委书记领导,校长分工负责,则被曲解为校长一个人说了算。不少大学校长同时担任学术委员负责人,这很容易形成校长的专权。评论员曹林认为:高校行政化一点不逊官场,校长帝王化、教授民工化、青年教师奴隶化……高校行政化权力格局的弊端显而易见,极易滋生腐败。据查,中国人民大学招就处原处长蔡荣生,在2006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

二是学术不端。其主要表现是学术造假、骗取国家科研经费。据报道,山东省对青岛大学等4所大学2011年科研经费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有22个项目报销无具体品名和数量的发票438张,金额51.54万元;9个项目报销虚假业务内容发票1824张,金额103.05万元;4个项目报销虚假签字单据,套取资金114.78万元。其中一所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吴春明也承认“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

三是师德沦丧。北京某高校知名教授认为,高学历者的贫穷意味着耻辱和失败。该教授甚至在微博上宣称:“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家)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学生。”厦大特聘教授吴春明“连睡几个(女生)都没搞清楚”。显然,这是吴春明的托词。堂堂的厦大特聘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拥有多个头衔和荣誉,以吴春明的智商,睡过几个女生难道比他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研究还要高深?

大学是什么?是崇尚真理,追求真知的地方。一百年前,清末状元、著名教育家张謇先生在创办南通高等教育之初提出了“道德优美,学术纯粹”的办学理念,这在今天仍不过时。

但是,真正的“道德优美学术纯粹”并非易事。当下高校的尴尬是:一方面,高校去行政化呼声日高;另一方面,高校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办学自主权,连开除一个普通员工都瞻前顾后。再有,高校的举办者是谁?高校债务由谁买单?大学校长由谁来选?高校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如何有效分离?高校的专业设置由谁说了算?上述一系列问题不解决,高校的诸多棘手问题,也将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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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有这么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更明白地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

我也是一位大学教师,对于此类事情多有耳闻。一般此类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大多是大学为了“名声”,涉事教授受个内部处分接着做教授,受害者得到一些维稳的安慰与补偿,私了。所以,看到吴教授的这则新闻、丑闻,新倒不觉得,丑却一如既往。

近来此类事件频发,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也迫在眉睫。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美国大学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台湾也于2005年前发布了“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他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首先,我们要明白此类事件出现的根源。美国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有这么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更明白地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这个规定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女权主义理论以及性骚扰教育在校园的普及。女权主义理论强调关注任何不平等的关系中的权力的作用,校园内一个常见的不平等的关系就是师生之间的恋情关系。在学校里,毫无疑问,教师拥有权力,学生是弱势群体。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中,有权力的一方就可能会滥用权力,对没有权势的一方进行性威胁或性压迫。所以,为了保护弱势者的利益,美国大学从八十年代起纷纷制定规则,禁止师生恋,杜绝任何滥用权力的可能。

如何杜绝呢?教授是成年人,有喜欢学生的权利,只是这种喜欢不能涉及权力,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不能是自己上课班级里的学生;二、不能担任她的学习顾问(辅导员);三、不能担任她的论文导师;四、不能担任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五、如果她是本系学生,虽然上述条件都满足,但如果你是系主任,或者任何有权力的领导,你还是不能追求。

其次,要保护弱者,对涉事教授严肃处理。据报道,吴春明教授被“汀洋”网络举报后,四散谣言污蔑汀洋为“神经病”,以此狡诈抵赖,混淆视听。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按照美国的做法,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是不是学生要利用老师等,只要是师生恋或两性关系存在,只要这样的事情被公开,学校惩罚的不是学生,而是老师,因为老师在体制上比学生有权力。如何处罚?等待涉事教授的是停聘或解聘。

面对此类事件的频发,不能仅仅是对涉事教授通报批评、内部处分或者停止招生资格这么不痛不痒地处理,而是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把教师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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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来争议缠身的厦门大学不幸再次进入“丑闻季”。去年会计系副教授谢灵爆料前副校长包养女生、有些领导教授经常出没色情场所,上周网爆谢灵炮轰校长朱崇实享受就餐特权,近日又有厦大女生发帖揭露历史系特聘教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生,一系列丑闻不断冲击公众神经。

尽管厦大很扎眼,但其“道”不孤。多年来,学术界里教授抄袭、买春、贪贿、猥亵、诱奸,甚至成为间谍出卖国家机密,不断刷新师德败坏甚至违法乱纪的底线。至于学霸学阀专横跋扈,把持荣誉颁授、课题申请、经费分配、职称晋升等,党同伐异,压榨研究生,欺压青年学者等现象,早已见怪不怪。

多年来社会批评不断,高校收紧管理,有关部门更是出台旨在提升师德、规范学术的管理规定若干,但为什么始终效果不彰,学术腐败、伦理失范每况愈下?当然不能说社会监督没有用,或者国家加强管理没有用,但这些不是治本之策。在我国,学术腐败、师德败坏,甚至违法乱纪滋生蔓延,关键原因为学术共同体的失范。

学术共同体不同于一般的社区群体和社会组织,而是有着共同价值、共同信念和共同规范的社会群体。他们共同的价值和信念,应该是致力于为人类进行知识创新与思想探索,并通过人才培养实现学术的薪火相传。这是高度专业化的事业,有其独特的规律,因此必须遵行相应的规范,实现学术自治。当然,学术共同体与学术自治并不意味着学术界就是法外之地。比如报道称吴春明以课题经费开房,诱奸猥亵女生,已涉嫌触犯国家法律,司法机关当然应介入调查。

国外成功的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多实行学术共同体的自治。论文评判、荣誉评定有同行评议,职称晋升、重大决策有教授会议,学术失范、师德败坏等等,都有相应的专门调查机制和委员会,从而实现高深学术研究与校务民主治理的结合。

但高度行政化的现实,却破坏了我国学术共同体的构建。行政权力而非专业学术、领导决定而非同行评议、长官意志而非民主协商在资源分配、职称晋升和重大校务中起主导作用,导致权力逻辑与利益角逐统摄了一切。学术行政化和官僚化,还在我国高校和研究机构形成了扭曲的生态链。领导手握资源和权力,高高在上,处于顶端;而学生由于毕业证、学位证受制于人,处于底端。教师和科研人员则处于中端,学术权力过小而行政权力过大。学术权力过小,使得学术创造所必需的自主空间受限,不得不在经费和职称上仰人鼻息;而行政权力过大,则又使得本应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中,有些人将对人才的培养扭曲为对学生未来前程命运的掌控。于是,有人沦为犬儒,有人师德堕落。

明人吕坤曾云,“变民风易,变士风难;变士风易,变仕风难。仕风变,天下治矣”。大学在我国古代,被视为国家养士之地,不仅培养人才,更重视养成知识分子的道德风骨;在现代社会,大学更是知识创新的重镇、思想探索的高地。说大学与一国命脉息息相关,绝非妄语。因此,固持世道人心,大学与有责焉;而疗救大学之弊,更是刻不容缓。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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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炎炎在夏日,厦门大学无疑是多事之秋。先是女教授炮轰校长就餐特权,校长隔空回应。校长话音未落,博文《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再次把厦大推到风口浪尖。该博文“青春大篷车”是受害者之一,她出面指证,博导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生。面对汹涌的民意,厦门大学马上“切割责任”,回应称中止吴春明博导资格并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一时间,“厦大博导涉嫌诱奸女生”成为各大门户网站的热点新闻。13日,在新浪网,该新闻的点击率超过世界杯,名列当日新闻排行榜的前十位。

“博导”、“女大学生”和“诱奸”等词汇,与情色联系在起,非常吸引眼球,引起网民大量吐槽。一些网民口诛笔伐时将此事娱乐化,把矛头对准勇敢地站出来指控的受害女生。“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狗咬狗一嘴毛”、“半推半就投怀送抱”和“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等批评声,遍布各大网站新闻和微博的跟帖,在出面指证的受伤女生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在笔者看来,第一,受害女生只是教育体制培养出的“乖乖女”。从小学、中学到大学,我们的教育从来都是将学生培养成“乖乖女”,凡事都要听老师的,奉老师话如圣旨。虽然女大学生是成年人,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但是学生毕竟和社会接触少,分辨能力有限,加上对导师的崇拜,没有了反抗、质疑的能力和精神,遇到事情只会唯唯诺诺地承受。一些人面兽心的教师,利用女学生对老师的尊重和敬仰,借“推荐发表论文或保研、发放补贴”等恩惠行不义之举,得手后还得意洋洋地称,“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

第二,受害女生选择屈从是无奈。“所有的考古学生都面临着发表文章、毕业找工作或保研保博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成为了考古女生们的死穴。而淫兽教师就盯准了考古女生的这些个弱点,以指导论文为由,制造二人独处机会,伺机上下其手,如果不从,十年寒窗就可能付之东流。目前严竣的就业形势,更让985院校毕业证显示出巨大的诱惑,多少名企的敲门砖靠的就是这个。我们不要过多地斥责这些受害女生,不要再用“在学位面前,再矜持的学霸也会脱裤子”的言语相加。

第三,受害女生需要正义的支持。正如“青春大篷车”所说,“厦大考古专业,成了吴春明私人财产,更成为他发泄淫欲的场所”,“将传道授业解惑这些应尽的义务,演变成一场场赤裸裸的交易”。“我承受着来自道德和自身良知的巨大压力,为自己走上了歧路而深深悔恨”,但“我不愿再看到有女生重蹈我覆辙”,“不愿看到再有女生因为此事割腕轻生受到伤害”,“让我们看到正义的力量。这样我们会变得更加勇敢,也许还会有更多受害者能够站出来控诉淫兽的累累恶行”。如果我们站在娱乐化的角度,不分青红皂白各打五十大板,真像将被埋没,更多的“吴春明们”将更加肆无岂惮,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害学生的软弱将制造更多的受害者。

第四,应查明事实真相保护更多的女大学生。尽管有专家称,从法律上讲,诱奸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是一个民间用语。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并不构成犯罪。这是法律的漏洞,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打法律上的擦边球实施诱奸行为,而利用特定权力诱导威逼已经构成违背意愿的犯罪了,性敲诈威逼即构成敲诈罪与强奸罪。这就需要重新对诱奸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定位定性,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女性的人权不受侵犯。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类似这样的事件不只是师德问题,还涉及到是否属于犯罪,“如果只停留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层面,仍然处于行政、学术、司法不分的情况下,这无形中就纵容了部分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绝对不能轻描淡写地定性为师风师德问题”。

“青春大篷车”,在揭发和反抗的道路上,你不孤单!

王德华(环球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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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诸事件,几乎都是通过社会公共网络发帖,将内部问题曝光。这么做,究竟是因为当事人刻意抹黑母校,还是因为一些本该在内部举报、调查中解决的问题被忽略、压制,一拖再拖的结果?】

不知为什么,厦门大学近两年时不时就会有风月案发、家丑外露。

从一位女教授忘年恋引发的纠葛纷争、前副校长因婚外情被妻子泼硫酸,到不久前的女教授谢灵炮轰现任校长朱崇实“在教师食堂就餐享特权”、校长则以女教授“学术不端”回击事件,再到最近这两天,有厦大女生发帖揭露该校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

仅以常识计,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若非出于愤怒与痛恨,很少会有受害女生不惜现身说法,主动站出来公布证据,揭发导师的性侵与骚扰行为。厦门大学在事件曝光后,第一时间宣布中止吴的研究生导师资格,根据举报材料展开调查。这样迅速而鲜明的表态反应,也显示该教授丑闻断非空穴来风。然而,即便这位“特聘教授”真如学生网帖中指控的那样,是“将诱骗女生当成毕生事业”的衣冠淫兽,也与之前曝光的一些中小学教师猥亵诱奸学生不同,更多是道德败坏而难以法条定罪。

一所知名高校,不是在学术与育人上取得傲人成就,而是时时因风月、家丑进入大众视线,本身大概就算得上一种丑闻,会让学校斯文扫地、声名受损,说不定还会变成更直接的利益损害。因此,高校遇到像师生学术不端、无良教授潜规则女学生之类事情,第一个反应通常都是捂盖子、低调处理,强调内外有别,家丑不外扬。

厦门大学为什么会有一系列家丑的外扬?在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这个学校有几个爱找茬、希望将是非曲直争个明白的学生或老师。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当成影响学校美好声名的“罪人”。批评校长享受就餐特权的谢灵和率先指责教授淫行的女博士生“汀洋”,就都挂有“心理阴暗”“神经病”的标签。

“神经病”们检举、批评校内人物,原本该走内部程序。但厦大诸事件,几乎都是通过社会公共网络发帖,将内部问题曝光。这么做,究竟是因为当事人刻意抹黑母校,还是因为“内外有别”的原则,让一些本该在内部举报、调查中解决的问题被忽略、压制,一拖再拖的结果?

以校长就餐特权和教授诱奸事件为例。若谢灵未说谎,其写信是在一年之前,所谈也算不上大问题,如果校长能以平和坦诚心态列举事实、做好沟通,恐怕不至于在一年后又被人张贴至外网。吴某的行径,按发帖者所言,已持续多年、关涉众多女生,恐怕也早有形迹表露,若能及早正视、整肃,或许就能于不动声色间赶走禽兽、只存衣冠,而不致任由学校声名与教师队伍整体被个别败类所累。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近些年来,国内知名高校都在花大力气打造“世界一流”和“百年老店”,强调大学精神、文化传承。然而,师德师风、校园文化与大学精神的塑造,靠拉标语、喊口号没多大用处,一味删帖、封堵“神经病”更可能造就危险的堰塞湖。“内外有别”的习惯思维下,如果忽略了大学该有的价值追求,缺少认真的内部检点与管理,则家丑必多,外扬难免。

但愿,厦大的“风月”有边,更为其他大学之鉴。

《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 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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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一篇称厦大教师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7月12日上午,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7月13日《海峡导报》)

博导、诱奸、女大学生……这些词语放在一起,自然会轻易挑动起网友的好奇心,更何况,这事儿还是发生在正因为教授pk校长而备受关注的厦门大学,大家想不围观都难。

虽然厦大的反应很快,态度也很诚恳,但“中止吴春明的导师资格,进行调查”的表态显然难以满足网友们迫不及待的心情。博导诱奸多名女学生是不是真的?究竟有多少女生成为牺牲品?这些女生通过这样的“交易”得到了什么,现在何处?这些问题很自然地就会被提出来,不过,大家若在一个个充盈着绯色的问题中获得巨大的满足感,这一事件也会变成一场舆论的桃色狂欢。那样的结果,恐怕是要背离围观的本意。

其实,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高校之中师德的沦丧与学生权益保护的尴尬。在现行的高校教育模式下,教授在学生毕业、保研等方面掌握着过大的权力,但这些权力却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一事件中,公众真正应该考虑的不是深挖背后的细节,而是进行深刻的制度反思,如何给教授们手中的权力拴上缰绳以时刻提醒莫越过师德底线,如何让学生有足够的力量去对抗“叫兽”的不良企图,如何才能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落地生根以建立更加合理平等的大学师生关系,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如果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满足猎奇心理和窥私欲上,却忽视了更深层次的制度反思与构建,像这样的桃色新闻将不会是最后一次,而与此相伴的,则是高校与学术之间的渐行渐远,以及公众对于师德缺失的担忧日甚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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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由厦大女生所发的揭露厦大历史系博导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文章披露该教师以指导论文或保研保博为名,成功诱奸多名女生,并曝光多张该教师床照。昨日,厦门大学就此发表声明,称已中止吴春明的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7月13日《京华时报》)

厦大进入多事之秋——校长“一个人的食堂”还没过去,“防兽必读”又牵出了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教授诱奸事件。但正如爆料女生所言,此事非针对整个学校,而是申讨当事人恶行。

东窗事发的固然是吴教授一人,但,诱人失范的又岂止是一个学校的学术与道德生态?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化为三层追问:第一,如果吴教授不是在厦大、而执教于其他高校,情况会有所变化吗?第二,厦大名声不差、治校能力也非斯文扫地的层级,吴教授尚且能翻雨覆云,其他高校呢?第三,即便整个中国高校只有一个吴教授,那么,令其骄奢淫逸的制度土壤难道仅存在厦大?

法理而言,或许诱奸只是道德词汇,并不构成犯罪,但事件中有待证实的几个细节,尤令人浮想联翩:譬如博主“青春大篷车”在文中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一事;又譬如据称吴教授在事后,多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且被利诱威逼成功者大有人在,游戏规则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于是问题就来了——堂堂科研经费,竟然可以李代桃僵地拿来“开房”,这中间的曲径通幽只是传说而已?一个博导,在决定学生学术科研生涯上的“能量”如此巨大而不受约制,这是不是等于赋予了他(她)无限大的合法伤害权?

有人说,博导诱奸事件不比“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都是成年人,一个巴掌拍不响。这话自然有一定道理,但于一个法治社会而言,总不能指望打造贞节牌坊来捍卫女生的权益与自由。博导诱奸事件虽然是“一个人”的问题,但它背后却折射出“一群制度”的潜在凶险。说得更明白一点,它是制度问题在道德层面的恶性爆发:一者,从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恶性问题”连说两个“愤怒”,并表示“痛心”和“错愕”,再到广东科技系统多名高管落马……科研经费成唐僧肉、教授腐败不输官员的事实,需要欲说还羞吗?

二者,一个教授竟然可以执掌一群女学生的前途与命运,这种高度集权又缺乏监管的学术机制,本身就包藏祸心。说到底,还是学术行政化的积弊——这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授治校,更没有对等的学生自治机构来平衡膨胀的行政权力,结果,学生自然要沦为刀俎上的鱼肉。那么,假设教授好的不是色、而是钱,“买卖自由、各取所需”,真相还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吗?

这两年,六所高校公布“大学宪章”了,自授文凭的南科大也获得国际认可了……但整个高校改革的一揽子规划,依然“在路上”。大学女生权益不能靠“防兽必读”来保护,中国高校的治理格局与质量,也不能总寄托在教授的德行操守上。吴教授的真相固然需要彻查,更须明确的是,一切诉诸于体制的变革,才是真正逆转权益失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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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8日开始,由网友“汀洋”撰写的厦大《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一文开始在网上流传,一石激起千层浪。7月10日,一篇名为《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的博文在网上疯转,点名控诉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文中还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并随文附了吴春明在酒店裸露上身的酣睡床照。

师生之间产生恋情在当下并不少见,如果双方出于真诚情感则无可厚非,但如果一个老师利用身份优势对学生强制、胁迫并进行猥亵、性侵,这显然逾越了社会公认的伦理底线,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身体权是每个人的法定权利,而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尤受法律保护,我国刑法规定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之专项保护,以行为、言语等方式的任何一种对女性进行性侵犯的行为都将触及此罪,即使显著轻微,也将受到治安处罚。如果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还将涉嫌强奸罪。

也正因此,连日来,这两篇带有“桃色新闻”意味的网帖,吸尽各方眼球,也引爆公众义愤,更将这名教授和其所在校系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须指出,虽然网贴描述详尽,并且“有图”,但是真相还并未完全浮出水面,即使相关指控在客观上是可能真实的,此时此刻,我们还须对事件认定保持一份谨慎,对愤怒保持一份克制。

7月12日,厦大校方发表声明表示“已经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我们在期望校方客观、全面、公正、透明地展开调查的同时,也须认识到,该事件虽然起于“桃色新闻”,但并不能止于“桃色”。

这不仅涉及这名教授是否存在性侵类违法犯罪,还涉及他是否私用学术经费,从而构成贪污类犯罪的问题,是否存在滥用学术影响力以谋私利问题。同时,如果这些问题都存在的话,那么学校自身在师资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漏洞,为“叫兽”以权谋私、以权谋色大开方便之门,也值得深究。可见,该事件能否得出最为客观的结论,仅靠校方调查还远远不够,当地警方和教育主管部门也须早些介入,增加调查力度,并让公众感受到公信。

事实上,该教授已经不是第一次受到相关举报,一位不愿具名的厦门大学教授告诉记者,这件事情由来已久,自己之前就多次收到对吴春明猥亵诱奸学生行为的举报。但被侵害的学生大多敢怒不敢言,最终事情都没有处理结果。

可见,在引爆舆论关注之前,校方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并不充分,也使得事态不断升级。而在该事件已经成为公共事件的语境下,无论是在调查程序上还是处理结果上,各方都须尊重并维护包括受害女生在内所有厦大学生的切身权益。

我们既不能因一个可能的害群之马,而对整个学校拙名化;更不能对相关学生进行恶意揣测,甚至人肉搜索。调查方也应对涉事女生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护。尤其是如果根据调查结果,这名教授最终受到了应有惩罚,除个别主动权色交易者,也应对其他无辜学生妥善安置。在严查、严惩“叫兽”的同时,让学生们的权益得到最大维护,使她们所受到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这是你我在内的所有人的应有道义。

舒锐(北京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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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教授猥亵诱奸女生案,校方已经启动调查,当事教授已被中止导师资格。但一个问题还需要深入思考,究竟怎样保护女生的权利,让她们不再受到伤害?

假如此事最后的定性就是“诱奸”,那么,这名教授最多只能被行政和党纪问责,即开除公职、党籍,并不能追究法律责任。可是,这名教授是利用导师职权所进行的“诱奸”,这就不仅仅是诱骗女性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其用职权威逼利诱,而受害的女生本人并不情愿(如果情愿,为何有女生在事后割腕自杀?),但事后碍于面子(考虑到家人)和自己的前途(能否顺利毕业、拿到学位、以及今后的事业发展、家庭生活),不敢报案,这从性质上应属于强奸案,但却被视为“诱奸”,于是加害者只违纪不违法,逍遥法外。

所以,不能简单就把这一事件的性质定性为诱奸,而应该由司法机关深入调查,还原真相——在“诱奸”女生过程中,这名教师有否胁迫、恐吓,是否违背女生意愿,在事后,是否威胁不得报案?虽然个中关系很复杂,但从保护女生的权利出发,必须调查清楚。另外,对于发生在师生之间的这种“诱奸”,我国的法律是否存在空白,也值得检讨。一些舆论呼吁女生增强权利保护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这当然很重要,但如果遇到禽兽教授,利用各种手段要挟,处于弱势的女生,恐难逃出魔掌。

如何保护女生,完善法律,对当事教授进行严惩,只是一方面,更需要从制度上加以防患。我国大学目前至少缺乏两个基本制度。

一是禁止师生恋制度。在国外大学,从利益回避出发,是禁止师生恋的,一旦师生恋被发现,教师将离职。这一制度的好处在于,明确告诉所有师生,师生的关系界限在何处。可我国却没有这样的制度,有的老师,甚至就用职权威逼利诱学生发生、保持关系。

二是学生自治制度。在现代大学中,学生自治是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同样重要的内容,一方面,通过学生自治,学生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学生自治,可以有效维护学生的权利,避免学生在校方、教授面前处于弱势。正是由于有学生自治,学生们并不会觉得自己在学校中处于弱势,而可以大胆地维权,对教授的逾越教师伦理的行为大胆地说不。

以上两个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约束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同时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制度。当前,我国大学对办学权、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受教育权,并没有明晰的界定,在目前的大学管理体系中,行政权处于最高的地位,受教育权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就这样,学生的权利被漠视,以人为本成为空话和笑柄。

在每次大学丑闻曝光之后,舆论都会以“师德败坏”一语蔽之,但这解决不了问题,大学的问题不能指望提高师德来解决。必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这需要大学完善大学章程,明确政府、学校、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建立平等的学校、教师、学生关系,防止在大学里产生行政特权和学术特权,以及教育和学术成为行政特权和学术特权谋求私利的工具。这才能真正尊重受教育者,才能保障每一名学生的权利。

熊丙奇(上海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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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被指猥亵诱奸女学生的证据被捅到网上。厦门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见7月13日《东方早报》)

如果调查属实,大学教授“以教谋色”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污染了学风、败坏了社会风气、让中国高等教育蒙羞且不说,对女生的伤害也是极大的。比如吴春明兽行似乎是长期存在的,所伤害的女生似乎不在少数,多数女生事后只敢怒不敢言;比如深陷其中的女生因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精神恍惚,有的甚至割腕自杀。

从前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之说,不仅从学术导引上,而且也从师生伦理上对师德进行了形象注解。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不论是未成年少女幼女还是成年女性,都是人生父母养的。人家把孩子送到学校来,学校和教师就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我觉得有必要让高校包括各类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们推人及己、设身处地地进行换位思考,基于此,重提“师徒如父子”的伦理规范,也未必是多此一举。

回到教授诱奸女生的事情上来,作为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就是要真正做到严肃查处。严肃处理应该到什么地步?如果教授诱奸女生中涉及到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有强奸的细节、有挪用学术公款的细节,就当以法绳之。即便只是违反师德、违反校纪校规,也不能因为是道德、纪律方面的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情形表明,过去一些高校对此类事件,喜欢以“桃色新闻”视之,乐于以“掩丑遮恶”的态度对待之。现在看来,恰恰是这种所谓的“理性选择”害了高校的校风,也纵容了个别教师的“兽行”,甚至于反过头来,也给高校教师带来了妖魔化的伤害——君不见流行的“叫兽”称谓乎?

□ 采桑子(武汉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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