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车辆按次收费,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海关关员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把住关口,守住国门,是海关肩负的神圣职责,深圳沙头角海关部分关员却将国家与人民赋予的重任作为“筹码”,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为“放水人”,沙头角中英街反成走私通道。(《羊城晚报》11月18日)

与一般窝案不同,此次深圳沙头角部分海关执法人员的腐败,因其按岗分赃、人人有份、长期领取的特点,呈现出一种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的特征。这种常态化和长期化的腐败,甚至“光明正大”地浮出水面,根本不加任何遮掩,也无任何惭愧,成为当地一种公开的秘密。这种腐败的赤裸与直接,也是腐败行为常态化和长期化日益严重的必然后果。可想而知,在这种显性而嚣张的腐败行为的作用和影响下,所在地的执法秩序会怎样,当地公众感受会如何。一种常态、长期腐败的背后,一定隐藏着腐败的泛滥与认知的模糊。

有人将案件发生的原因,归结为执法者权力寻租的简易和便捷。一方面,海关关员手中握有实际的执法权,特殊的地理环境与商品之间的价格落差,让他们手中的检查权变得“身价不菲”;另一方面,海关关员权力寻租的过程又非常简便,不需要做过多铺垫与构思,只要对走私车辆“睁一只眼闭一眼”不做查处,就可轻易获利。这实在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于是,光天化日之下,“把关人”成为走私的“协作者”——只要走私的车辆被放行,就要向放行的人缴纳不菲的好处费。貌似公平的是,只看谁放水,不看其职务,即便职务较低,也可以收入更高。这确实是在按权论价。

当权力存在寻租空间且缺少制约时,的确会出现腐败,但腐败到整体性溃败的程度,就不是权力寻租那么简单了。在一些地方这种整体性溃败背后,其实存在着基础秩序的崩溃,正因为那些支撑具体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崩溃了,人们才会视制度如无物,才会觉得腐败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才会从一个制度的执行者摇身变成破坏者。如果,看不到基础秩序崩溃这个深层原因,就看不到腐败为何如此普遍和严重。

所谓基础秩序,是指社会运行中的基本常识与规则。比如,诚信、守法、敬业。若无诚信,则人不可信,其行为无法判断,做出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也都在意料之中;若不守法,则规则意识不会形成,人人把规则只视为一种约束别人的东西;若不敬业,则职业道德丧失,工作必然不力,社会道德必将随之滑坡。尽管,基础秩序并不表现为具体的制度,却是具体制度的支撑与基础。如果没有基础秩序为制度运行提供坚实的基石,制度就如同建立在沙滩之上。

遗憾的是,如今在一些地方,诚信从一种基本品质成为一种极度稀缺的东西,变得可望不可即;遵守规则有时被看成无能的表现,逾越规则反而被视为能干;至于敬业,更是无从谈起,做出逾越道德底线的事情,有时甚至成为竞争中取胜的捷径。结果,在这些地方,基础秩序不再存在,看上去完善的制度也只是形同虚设。此时,再加上权力缺少制约,存在寻租空间,腐败便容易普遍化、常态化。因此,在面对此种整体性腐败时,必须对症下药:一是建立监督机制,二是夯实基础秩序。从个案纠错出发,厘清边界、建立基础、完善制度,真正有效地消除腐败,以及腐败的成因。

日前,新华网的一则报道披露了深圳沙头角海关集体腐败的事实。报道称,该海关集体腐败,“按岗分赃,每人月均分赃几万”。

深圳沙头角中英街,一边是香港,一边是深圳,在此地的香港商品售价与香港相同,因此被列为实行免税政策的边境特别管理区。而沙头角中英街正是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所管辖的地段。根据检方的调查,旅检四科对走私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在驶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时,走私车辆以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的标准向该科缴纳“好处费”。涉腐关员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共同打造了一条“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

集体腐败,实际上是官员腐败普遍化的一种形式,是腐败格局化和腐败利益板结化的缩影。最近一些年,因“黑吃黑”而致腐败案发的例子为数不少,这说明,腐败官员虽然在获取腐败利益、固化腐败产生的机制上有一致性,但在腐败利益瓜分上还是会产生分歧、发生冲突的。而集体腐败则是化解个别官员之间腐败利益冲突的一种处理方式。有了这种处理方式,一些人腐败的更大胆、更放肆。

集体腐败是个体腐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腐败和反腐败博弈日益激烈的深层反应。从腐败的发展过程看,集体腐败局面的出现,说明腐败已经常态化,腐败官员已经开始“理性”处理腐败利益冲突,而这种“理性”又常常是建立在对腐败的风险与效益分析基础上的,因此更具有对反腐的抵抗性。沙头角这个方圆不足两公里的小镇,就足以为集体腐败提供土壤,这就再次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据新华社报道,在深圳沙头角海关部分执法人员的腐败案中,走私在当地社区居民中已成“公开的秘密”,监察部门却表示“毫不知情”。真的“毫不知情”吗?海关“守门人”已沦为“放水人”,沙头角中英街反成走私通道,他们“毫不知情”;当地社区居民不断反映和举报,他们仍“毫不知情”。可是,报道中的一句话——“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举报电话则成通风报信工具”,却泄露了秘密:“毫不知情”有假,不敢查才是真。

对于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本系统腐败窝案,深圳海关监察部门不闻不问,案发后,还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太令人失望了。无论他们装出多么无辜的样子,都难逃失职渎职的嫌疑,理应受到舆论谴责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追责。

联系今年8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的深圳皇岗海关涉嫌放纵走私,8名科级干部被查一案发现,同为腐败窝案,该案与上述腐败窝案极为相似,即海关人员按每辆车收黑钱,收到的黑钱则按职位高低、是否值班等进行分配。而且,这样内外勾结走私的情况,已经自成系统,形成一条“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

尤其相似的是,皇岗海关的腐败窝案早已存在,但长期未被揭发。这一窝案后由2012年6月的一宗珠宝走私案的曝光而引发,皇岗海关缉私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奇怪的是,作为缉私专业队伍,皇岗海关缉私部门在长达一年半的审查处置案件过程中,居然没发现案件中的猫儿腻,直到外部力量介入后,才发现这起腐败窝案。可以说,海关腐败窝案的多发以及腐败现象历时日久却得不到及时查处表明,海关内部的监察程序已经明显处于失效状态,几成摆设。

笔者检索了一下,2001年至今,为了防范海关执法和廉政风险,海关总署先后发布了《海关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和《〈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任务分解》的通知,强调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大监管体系建设,做到推进改革与防控风险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评估,真正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海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但其实行效果并不见好。原因在于,海关内部的监察程序在某些地方几乎已处于失效状态,形同虚设。此番,深圳海关监察部门“毫不知情”的表态再次佐证了这点。

鉴于海关系统腐败案日益多发的现状和趋势,建议海关总署在完善内部反腐机制的同时,必须引入外部反腐力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检举平台,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乃至媒体参与的监督小组,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的反腐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把好国门关,让“守门人”不再沦为“放水人”。

【沙头角海关集体沦陷,一方面暴露了这些海关人员腐败行为的泛滥与嚣张,其内外勾结的腐败链条也日益紧凑与隐秘;另一方面,也验证了监管查处的难度。】

据新华社报道,年初一场突击行动,办案人员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当场查获贿金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走私分子当街装车,旁若无人,在沙头角中英街已成“公开的秘密”;部分关员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落为“放水人”,深圳海关监察部门却表示“毫不知情”。

深圳沙头角海关明码标价、坐地分赃的事情曝光之后,监管部门的表情显得生动而耐人寻味,先是对关员参与走私“毫不知情”,直至旅检四科被一窝端后才“恍然大悟”。而无论是“毫不知情”,还是“恍然大悟”,均表露出一派满脸无辜、甚或天真未凿之萌态,果真如此吗?

旅检四科集体沦陷,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着“周密”设计、“科学”管理乃至“严明”纪律的。从报道中可知,他们不仅明码标价,收取统一的“好处费”,还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负责,并将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分组管理,一一对应,以避免利益冲突。而“走私清单”乃至“定期结账”制度的建立,也规范了双方的“权责”,有板有眼。

将原本应该施之于正道的管理智慧,用于纳贿贪腐,一方面暴露了这些海关人员腐败行为的泛滥与嚣张,其内外勾结的腐败链条也日益紧凑与隐秘;另一方面,也验证了监管查处的难度。在一组相对闭合的腐败合作关系中,监管部门的“后知后觉”并非特例。

不过,尽管如此,也并不意味着监管就可以“毫不知情”,至于“恍然大悟”云云,更不免是个笑话。

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的集体贪腐再严密、再隐蔽,也不过是在其内部以及与走私分子之间存在的默契,不可能完全遮蔽社会公众的观感。小轿车也好、商务车也罢,也不可能做到隐而不彰。这一点,从走私分子当街高调装车的张扬即可见一斑。事实上,沙头角走私之猖獗,使得当地社区居民“看不过去”,不断反映,而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不知道监管部门有没有接到举报,又是如何处置的?

再说了,集体贪腐即便分工再明确、管理再“科学”,依然是建立在利益之上松散、暂时的聚合,稍有风吹草动,抑或出现分赃不均、权属不清等情形,立马就会支离破碎,不可能长期铁板一块,更不可能真正成为一个严密的小圈子。作为系统内部的监管机构,不大可能听不到一点风声、“毫不知情”。

其实,监管部门的“毫不知情”很可能属于一种“选择性失聪”,即不去知情、不愿知情,或者不能知情。新华社的报道称,很多民众“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举报电话则成通风报信工具”。那么,有必要追问一下,究竟是谁在不闻不问,又是谁在“通风报信”?继旅检四科集体沦陷之后,会不会存在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乃至违法违规情形?

另据报道,受贿35万元的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吴文奎,即收受了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的21万元贿赂。这样冰冷的事实一再提醒人们,海关窝案暴露出来的失序有多严重,则监管可能存在的失序就有多严重。

一场突击行动,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走私车辆按次收费,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海关关员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当街装车,旁若无人,走私在社区居民中已成“公开的秘密”,监察部门却表示“毫不知情”。(11月18日《检察日报》)

俗话说,靠山吃水,靠水吃水,这海关本是把守国门,防止走私的卫士,却也打起了靠山吃山的主意,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赚钱的工具,如此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与偷盗强抢并无两样。

笔者认为,应当对当前这种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进行一次彻底的深查,特别是这些把守国门的单位,他们都在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如果他们全部都出了问题,那么我们的国门岂不是形同虚设。如果不是突击行动,那么沙头角海关的问题还会暴露出来吗?如果海关旅检四科全部人员都有问题,那么其他科、其他海关会没有问题?我们虽然不能一棒子打翻一船人,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是势在必行。

海关出现问题,近年来被发现的越来越多,当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虽然已经过去十多年,但是其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远华特大走私案的教训告诫我们,对海关的监督永远不能放松,因为走私份子没有一刻放松过对各级海关的攻关,他们的糖衣炮弹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向那些薄弱的单位和个人投掷。警钟长鸣才是硬道理。

缺少监管是造成深圳沙头角海关出现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连附近居民都知道这些海关人员在“放水”,走私在这些地方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上级监察部门却称“毫不知情”。还有当地居民不断反映,举报也都石沉大海,连举报电话都成为了通风报信的工具,从这种种迹象表明,沙头角海关的上级监察部门是存在着问题的,要么是同流合污,要么就是不作为。

海关是驻守国门的卫士,是保护国家正当利益不受损害的保护神,把住关口,守住国门是他们的神圣职责,只有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守好国门,才能无愧于国家的信任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