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8日举行的第七届人居展上,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编制的《低碳城市建设》中建议,厦门应“尽早建立拥挤收费区域”。这是厦门政府部门首次提及拥挤费。(海峡导报 6月1日)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关系:收交通拥挤费,是想通过收费的方式减少闹市区高峰时段的车流量,以达到交通顺畅的目的;而建设低碳城市,是要减少车尾气的排放。前者关乎交通路况而后者关乎城市环境,显而易见,收交通拥挤费与城市低碳没有直接的关系。

或许有人觉得,既然减少了闹市区高峰时段的车流量,那自然相应的车尾气排放量也就相对减少了。然而,这是一个片面的想法,我们只注意闹市区的车流量,可是否注意到了非闹市区呢?城市并非只有一条路,车主有权选择不收费的路段行驶:从这条路行驶要收费,那换另一条路不就没问题了?因此,交通拥挤费的征收实质上并不能减少厦门市总的车流量,那么低碳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不仅如此,征收交通拥挤费还涉及到拥挤收费区域的划定。正如上文所说,车主可以选择不收费的路段行驶,那么收费区域周边路段显然将成为新的拥挤区域。正如鲁迅所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变成了路”,也许今天的正常路段,指不定哪天也堵成长龙。

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一句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建设低碳城市的本意是好的,但这不能以变相阻止市民购车或开车来实现,毕竟市民有享受美好物质生活的权利,买一辆小车代步的愿景并不能因为建设低碳城市而被无情扼杀。因此,有关部门在计划征收交通拥挤费之前,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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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K:厦门“拥挤费”,宜尽快开征

未来,厦门私家车在繁忙时间进入繁忙路段,将有可能被征收“拥挤费”。(5月29日东南网)

向私家车征收“拥挤费”,既然私家有钱买车,就不会在乎收费,还是不能解决繁忙时间繁忙路段拥挤问题,只是为政府巧立名目收费找到“合理借口”。

减少城市车辆拥挤,其实还有他法:一是,用发展城市交通满足车辆对路政新的需求;二是,在繁忙时间繁忙路段限号通过;三是,政府公务用车也可以为民让道。

古代,官员出行,浩浩荡荡,鸣锣开道,鸡飞狗跳,小民百姓纷纷回避、让道。那是由皇权至上、官贵民贱的执政理念决定的。如今,为官者以车代轿,执政为民的政府官员,难道还要富裕起来的老百姓私家车为官车让道吗?

为解决车辆拥挤征用“拥挤费”,是执政理念偏差。遇到矛盾,不是按照执政为民理念去解决主要矛盾,让它迎刃而解,而是首先想到收费,把政府财政建立在乱收费上,难怪人们会说“落实就是开会,考核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费”。

人们对私家车的家庭消费,是富裕起来的人群为方便出行所为。随着成品油无序疯涨,已经多掏了老百姓钱袋,再多收这费那费的,无疑是“雪上加霜”。政府要多做“锦上添花”“雪中送炭”的好事,老百姓用多年积蓄买私家车为国家“拉动内需”作贡献,政府不要再为“拉动内需”添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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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K:除了征收“拥挤费”难道别无他法?

未来,私家车在繁忙时间进入繁忙路段,将有可能被征收“拥挤费”。28日,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编制出炉的《厦门低碳城市建设》透露了这一信息。《建设》建议,可率先在绿色交通区设“拥挤费”,对进入该区的小车实施收费,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推广至整个厦门岛。(5月29日《海峡导报》)

听到收费,一些人会条件反射般地表示反对,笔者的第一反应也是如此。但搞清楚后,却愿举起双手赞成。现在怕只怕,建议仅仅是建议。

对无车一族来说,“拥挤费”没带来什么烦恼,而是意味着交通秩序更好了,环境污染也轻了;就算是对私家车主,也是好事,意味着没必要开车时,你就低碳出行,有必要开车的时候,交点钱,换来的是更流畅的交通,更高的出行效率;对厦门整个城市来说,则意味着更清爽的空气,更安静的环境。

从交通空间的占用上讲,也早该收这个费用了。你想,一辆公交车五六十个人,才占用多大的空间?你一辆小车即使一两个人,也挤占了公交车上十个八个人的空间。交通流畅时,大家不去计较这些;可一旦道路因此而拥挤,这个城市要根据你的使用情况,收一些挤占道路空间的拥挤费,可谓天经地义。从国际上来说,用收费来降低私家车的使用率,也是很常见很普通的一个手段。

厦门10余年来的交通,越来越拥挤。如果找不到更合适的解决办法,“拥挤费”的征收,其实是早晚的事情。在车辆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要么快点征收“拥挤费”,减少上路车辆;要么越来越堵,最后谁的车也开不动,大家一起耗在那边。最近几年,类似的场面越来越常见,有关方面应该也意识到,实在不能再拖下去了。(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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